【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綜合報道,一名男子今年2月在港鐵車廂兩度用手「調戲」一名年輕男子的下體,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審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處他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感化官將跟進被告是否需要接受心理輔導。
被告報稱是香港大學生理學系男講師黎振航,今年50歲。
案情透露,被告今年2月11日,與21歲男事主處身一列由大圍往九龍塘的擠擁列車車廂內,事主站著玩手機時,突然感到下體遭站在他前面的被告用手撫摸30秒。在列車抵九龍塘站時,兩人同轉乘一列往油麻地的列車,兩人初時分開站立,惟被告又走到事主前面,再用手指撫摸事主下體達一分鐘,事主因人多擠擁而未能走開。至列車駛至石硤尾站時,事主通知職員報警,當場拘捕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