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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郭美美:每月1.9萬租房開賭場抽水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5-22]

【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郭美美、趙曉來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郭美美、趙曉來多次組織他人進行賭博活動,情節嚴重,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情

涉賭被逮捕牟利數十萬

2014年7月,北京警方經過縝密偵查,在掌握大量證據後,查獲一個在世界盃期間組織賭球的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8名。這個犯罪團伙在境外賭博網站開戶,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下注進行賭球違法犯罪活動,郭美美系參賭人員。7月10日,郭美美因涉嫌賭博被警方控制。

郭美美曾向警方供述,世界盃期間,她在網上下注,買了3天球,贏了幾萬塊。2013年2月,郭美美讓助理呂某在朝陽區北京公館東塔樓租了間房,這套月租1.9萬元的一居室成了賭場。

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案。經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於8月20日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對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機關對此案繼續開展偵查工作。警方初步核實,郭美美開設賭局的每場賭資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她個人通過「抽水」非法牟利數十萬元。

釋法

罪名若成立或被判十年

開設賭場罪中的,「開設賭場」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地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賭博的行為。

我國《刑法》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根據此前警方核實的郭美美開設的賭場每場賭資都在百萬元以上,其構成上述開設賭場罪中情節嚴重情形的規定,郭美美或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並處罰金的處罰。

起底郭美美

每月1.9萬租房開賭場抽水

從微博炫富到自曝富豪乾爹,從涉嫌賭球到開設賭場,從夜場表演到出賣肉體……郭美美,2011年6月的一篇微博讓她走進公眾視野,並一度成為關注焦點,更使紅會陷入輿論漩渦。昨天,郭美美被東城檢方提起公訴。記者梳理4年來關於郭美美的相關報道,還原這個依然帶有神秘感的炫富女子走向囹圄的全過程。

一炮走紅 微博炫富將紅會拽入泥沼

2011年6月21日凌晨,微博名為「郭美美baby」、實名認證信息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用戶發佈了這樣一條博文:「小白限行把小MINI開出遛遛∼開著有點不習慣」。這一博文引發大量網民圍觀轉載,迅速成為微博關注的熱點。有網民全面查閱此微博,發現博主之前曾發佈大量「炫富」微博,包括展示名包、豪宅、豪車的圖片。一時間,奢華、炫富和慈善、博愛攪在一起,引發網友潮水般的質疑。郭美美一夜間即成為公眾人物,而紅會也被拽入泥沼漩渦之中,成為眾矢之的。

同年6月21日23時,郭美美在微博「澄清」身份,稱「所在公司是與紅十字會有合作關係簡稱紅十字商會,負責與人身保險或醫療器械等簽廣告合約。之前也許是名稱的縮寫造成大家誤會」。但這一澄清並沒有獲得公眾的認可。

次日,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郭長江接受媒體的採訪時表示,郭美美和他沒有任何關係,「她根本不是我的女兒,我壓根就沒有女兒。」當日,中國紅十字會也發佈聲明稱,中國紅十字會沒有「紅十字商會」的機構,也未設有「商業總經理」的職位,更沒有「郭美美」其人。郭美美引發的風波暫時平息。

自爆猛料乾爹贈豪車母親炒股暴富

2012年8月,郭美美及其母親郭登峰現身某電視節目。郭美美在節目中稱,中紅博愛股東王軍是其「乾爸」,王軍是深圳地產商人,豪車瑪莎拉蒂由王軍贈送。郭美美同時承認,她曾接受公安機關兩天的詢問。

郭登峰則表示,她通過炒股等合法經營積累了大量財富。1990年已在深圳有兩套房子、幾百萬現金。在股市只有5只股票時她便已入市,並稱當時一天股票漲幾十塊,她也因此幾個月就賺了幾百萬。

而就在2012年7月4日,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CEO翁濤在微博上曝出「真相」,稱郭美美是中紅博愛前董事王軍的女友。王軍自稱春節後才認識郭美美,送她瑪莎拉蒂跑車和名包。而郭美美所稱是自家「小牛」的蘭博基尼確為王軍經常所開。公開資料顯示,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是全國性的控股投資集團,是中國紅十字會的關係企業(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借殼」的王鼎公司,正是中紅博愛的股東),主要業務是關於紅十字會相關公益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和管理。

此信息一經披露,再次引發公眾的熱議,郭美美又成為公眾關注焦點。

開設賭場通過「抽水」牟利數十萬元

2013年4月,郭美美在網上曬出500萬賭場籌碼,並稱「贏了錢回來做善事」。2013年5月,郭美美在微博貼出銀行消費短信通知及卡內51億多元的餘額,一時間再次輿論嘩然。但有網友很快發現,雖然小數點前面的數字讓人眼花繚亂,但小數點之後的角分位卻蹊蹺地出現兩個零,明顯不符合計數規則。

2014年7月14日,隨著北京警方公佈了郭美美涉嫌賭博罪被抓的消息,郭美美又一次成為輿論熱點。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賭成性,先後60餘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門賭場認識了一名外籍職業德州撲克賭徒康某某,很快發展為情人關係並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與康某某策劃在北京開設賭場,由其生活助理呂某某出面,在朝陽區北京公館西塔樓以月租1.9萬元的價格租下一套房屋用於設賭。隨後,郭美美及康某某購置了賭桌、籌碼、POS機。

郭美美每次都聘請專業發牌手,找專人負責賭資結算,並打電話或發微信邀請「朋友」上門賭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點作為「水錢」。警方初步核實,郭美美開設賭局的每場賭資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她個人通過「抽水」非法牟利數十萬元。

承認賣淫

性交易一次收數十萬元

在警方調查過程中,除了交代自己涉嫌的賭博犯罪,郭美美還交代,在網絡上瘋狂炒作自己的同時,她也在用另外一種方式在賺錢——出賣肉體。郭美美稱,「紅會事件」後,知道郭美美這個名字的人很多。「我真的不缺那些要包養我的,還有很多人想不論花多少錢也要跟我睡一覺的,但我不會去,因為我這個人好面子。」但事實並非如此,據警方調查,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以及主動搭訕等方式,郭美美多次進行性交易,最高的一次多達數十萬元。

郭美美供述稱,她簽約一家演藝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於50次的「夜場商演」,每次支付報酬5萬元,這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但警方經過深入調查發現,郭美美所謂的「商演」其實不足20場,更多的卻是借「商演」為名從事性交易。郭美美交代,2013年7月,在收取對方5萬元人民幣定金後,郭美美按約定從北京飛往廣東,在某酒店與揭陽一男子見面,又收了30萬元港幣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郭美美回到北京後,該男子又匯給她11萬元人民幣。

郭美美其人

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陽。經警方調查,其父有詐騙前科,其母長期經營洗浴、桑拿、茶藝,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賣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隨母親生活,1996年起先後在廣東深圳、湖南益陽等地唸書,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錢進入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進修一年。畢業後成為「北漂」,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親的接濟生活,直至2010年認識深圳商人王某。

為炫耀和出名,郭美美在個人微博上把認證從「演員歌手」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並發佈豪車、奢侈品等炫耀奢華生活方式的照片,將與她本人無任何關係的中國紅十字會推進了輿論漩渦,進而引發慈善信任危機。

      責任編輯:魏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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