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財經》報道,記者通過多方信源證實,5月27日,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正處級)魏鵬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已由河北省保定市檢察院向保定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尚未立案。
據瞭解,河北省檢察機關對此案高度重視,從保定市區縣檢察機關抽調十幾人組成調查專案組。
2014年4月,魏鵬遠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辦案人員在其家中發現2.3億現金,後從北京一家銀行的分行調去16台點鈔機清點,當場燒壞了4台。
2008年國家能源局成立,魏鵬遠由煤炭處處長升任為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屬於正處級副司長。煤炭司主要承擔煤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煤炭開發、煤層氣、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後產能、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魏鵬遠主要負責煤礦基建的審批和項目改造核准工作。
魏鵬遠涉嫌犯罪一案是由最高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保定市檢察院偵查辦理。據介紹,檢察人員偵辦此案時,順籐摸瓜,從20萬元的線索,擴大戰果,最終查處魏鵬遠涉嫌在項目改造、煤礦基建的審批和核准工作的過程職務犯罪,其涉案金額和房產達3.3億,是全國檢察機關建國以來查獲的涉案現金最多的案件。
此前,河北省檢察院一名檢察官在其授課稿中稱,魏鵬遠雖然表面低調,但實際上生活方式十分奢靡。「他有10多套住房,住房價值1億元之多,其中一套專門用來存放贓款。」
今年1月28日,最高檢察院發佈信息稱,該案由保定市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據記者瞭解,之後,該案曾被退回補充偵查。
在魏鵬遠案發前後,國家發改委出現「塌方式」腐敗。2014年10月31日,最高檢察院回應了國家發改委系列貪腐案件的查處情況,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介紹說,2014年以來,根據中央反腐敗整體部署,反貪污賄賂總局組織指揮北京、河北等地檢查機關依法查辦了一批國家發改委工作人員受賄犯罪案件,截止當天共立案查辦11人,其中國家能源局5人,分別為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司司長王駿、核電司司長郝衛平、電力司副司長梁波、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發改委價格司5人,分別為價格司原司長曹長慶、現任司長劉振秋、副司長周望軍、副司長李才華、副巡視員郭劍英;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一人,即原司長張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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