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青年報5月28日發表署名評論,文章稱,每拿下一個貪官,每查處一個大案要案,都有必要把從發現線索到查處定案的全過程向社會公開,讓公眾真切看到反腐敗鬥爭的嚴峻性。原文標題:別太依賴微博抓巨貪。全文如下:
近日,山西省人大《人民代表報》原副總編輯宋利不服一審判決,向山西省高院提起上訴。今年3月2日,山西晉城市中院以貪污罪判處宋利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一審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到2012年,宋利在山西長治市原市長張保的幫助下,從省屬國有控股企業三元煤業有限總公司套取資金9731.39萬元;宋利在北京、廈門、香港、新加坡擁有多套房產,合計4396.26萬元。
據報道,宋利從一名報紙發行人員快速升任報社副總編,離不開山西省人大副秘書長兼《人民代表報》社社長李正倫的大力提攜。其後她利用擔任報社副總編、國有傳媒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身份,以承辦「攀巖節」和建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名義,從國有企業套取巨額資金據為己有,則主要得益於長治市原市長張保的鼎力幫助。宋利與李正倫「關係很特別」,後來更被視為張保的情婦,宋利被查處後,很快李正倫被撤職,張保也被查處,後者於今年4月被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可見宋利與李正倫、張保等官員「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他們在官場合縱勾連、蠅營狗苟的故事,原本沒有特別新奇之處。
然而在有關報道中,宋利之所以東窗事發,被認為緣於與雲南一名網絡紅人的一場「微博對罵」,兩人從對罵發展到互相揭短、進行人肉搜索,隨後有人在網上公佈了幾輛奔馳、奧迪等小汽車車牌號,暗示這些車均為宋利個人名下的私車。雖然報道沒有披露宋利被網絡紅人一方人肉搜索的詳情,也未言明對方是否向山西有關方面舉報了宋利涉嫌貪腐的事實,但報道中這些語焉不詳的內容,足以讓人進行「合理推斷」——一場「微博對罵」竟然牽出了一名女巨貪,由這名女巨貪又牽出了張保、李正倫等問題官員,近兩年山西官場的「塌方式腐敗」受到查處,很可能與那場「微博對罵」也大有關係呢。
實際上,問題和真相當然不會這麼簡單。綜合多方信息,張保、李正倫等官員出事,或許多少有受宋利「牽連」的成分,但關聯度有多大,卻不可過高估計。2013年2月長治苯胺洩漏事故後,張保因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山西省委決定其不再擔任長治市長職務,由張保的去留引發了一系列權鬥,原山西省委副書記金道銘等各路人馬展開較量,撕開了山西官場大地震的口子。由此可知,張保、李正倫等廳局級官員,以及宋利那樣等而下之的人物,只是山西官場權斗大戲中的小角色。即便沒有與網絡紅人的「微博對罵」,宋利貪賄幾千萬元遲早也要露出馬腳;即便沒有受宋利的「牽連」,張保、李正倫等人遲早也會中箭落馬。這不是由某些具有「傳奇色彩」的偶然事件引發的,而是由十八大後山西官場強力反腐的大形勢決定的。
目前條件下,微博對罵、人肉搜索、網絡曝光等網絡表達形式,容易被誇大為「網絡反腐」最有效的手段,其實這更多的是人們心目中的一種不無善意的「反腐想像」。我們不能貶低群眾舉報、網絡舉報在反腐敗鬥爭中發揮的作用,但也不能把一些網絡表達「想像」為反腐敗鬥爭的關鍵環節,不能誇大「微博對罵」等網絡行為的實際作用。
反腐敗是一場多層次、全方位的戰鬥,不是單靠某個人或某一環節的「突破」就能馬到成功。每拿下一個貪官,每查處一個大案要案、串案窩案,都有必要把從發現線索到查處定案的全過程向社會公開,讓公眾真切看到反腐敗鬥爭的嚴峻性、複雜性、艱巨性,正確認識法治建設、制度創新、公眾參與、群眾舉報等在反腐敗鬥爭中發揮的重要作用,走出「微博對罵牽出女巨貪」之類不切實際的「反腐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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