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肖剛、實習記者 李娣娣 蘭州報道)《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將於6月1日起實施,條例中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將非遺保護、保存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保護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同時,縣級以上政府還將設立非遺保護專項資金。
條例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挖掘其蘊含的文化和經濟價值,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傳統文化產品、服務和旅遊項目。「強調合理運用市場化方法對非遺進行動態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利用,在開發利用中提升非遺保護質量與水平。」甘肅省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龐波說。
甘肅省文化廳廳長孫偉同日表示,隨著條例的實施,下一步將規範非遺名錄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管理,同時加強研究成果的利用,鼓勵各地探索傳承基地建設和生產性保護的相關扶持政策,此外,還將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落實對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
「非遺傳承人家庭經濟負擔重,要靠外出打工貼補家用。」文縣白馬人池哥晝傳承人余林機說,好在近幾年政府重視白馬文化的保護與挖掘,還請傳承人參與白馬文化資料書籍的出版,相信隨著《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的實施下,白馬人的習俗與文化不會在歲月流逝中慢慢淡去。
目前,甘肅省的「花兒」和「環縣道情皮影戲」2項非遺已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入選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有68項,入選省級名錄的有333項,通過普查,發現非遺線索逾2.7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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