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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不容「退讓」方案17日提交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6-02]

【文匯網訊】(記者 李自明、陳庭佳)特區政府正式向立法會預告在本月17日提交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決議案進行表決。特首梁振英今日重申,中央在香港政改問題上有權有責,中央官員日前與立法會議員會面時清楚表達立場,他認為不存所謂「退讓」的可能性。他又反駁反對派宣稱普選方案「袋住先」等於「袋一世」的謬誤,強調特首選舉辦法日後可再走「五步曲」作出修改,呼籲立法會議員和市民冷靜、客觀,掌握所有事實再理性判斷。

政府新聞處今晚發出新聞稿,表示特區政府今日已向立法會作出預告,擬在本月17日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有關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議案,內容與《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所載的議案草擬本一致。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再主動就香港政改問題重申以下三個基本事實:

一,中央在政改問題上有權有責。根據基本法,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需得到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8月31日作出決定,也是根據基本法這一條。此外,《聯合聲明》指出,行政長官在當地,即是香港,經過協商或選舉後由中央政府任命。

第二個基本事實是中央官員日前與立法會議員會面時,已清楚表達對政改的立場,不存在所謂「退讓」的可能性。梁振英指出,中央十分重視亦十分希望能夠在香港落實普選,但前提一定要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而行政長官的提名權專屬提名委員會,基本法沒有「公民提名」的機制。

對於社會上有言論稱中央到最後會讓步,就像上一次修改立法會選舉方式一樣,梁振英強調,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的選舉方式不能相提並論。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並不一樣,行政長官需經中央任命,立法會議員不需要,而且行政長官需為中國公民,但部分立法會議席不一定由中國公民出任。

第三個基本事實是立法會有70名議員,即使日後有一個方案獲27位反對派議員一致接受,不代表可得到其他立法會議員支持,取得共三分之二大多數議員通過。若這次的方案遭否決,便需思考本港在若干年後能夠落實普選的可能性有多高。

梁振英說,政治是可行的藝術,每個人對政治問題上都有很多理念,政治光譜可以很闊,但最重要的是哪些可行,「『泛民』議員堅持他們的一套,先不說他們是不符基本法,拿到立法會投票,是否可得到三分之二的大多數?這就是可行的問題。」

反對派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指,人大「8.31」決定是長期有效,曲解為通過方案等於要「袋一世」。梁振英強調,近日部分評論不符李飛主任講話的原意,中央有關部門已即時澄清。他重申,基本法有關條文仍然有效,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日後如需修改,會繼續進行五步曲,不存在通過方案後就不可以修改。

梁振英重申,特區政府會如期向立法會提交方案,目前距離表決方案尚有兩個多星期,立法會議員和市民無需急於作出結論,「這件事是大事,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夠冷靜、客觀,掌握所有的事實,可以在這段時間讓我們知道的事實和法律、憲制的規定沉澱一下,然後作出一個理性的判斷。」

他並強調,只要通過政府提出的特首普選方案,將來經提名委員會提名的2至3名候選人,需要得到500萬合資格的選民投他多數票,故此不得不重視香港社會在政治、民生、經濟上的普遍訴求,這將會是香港民主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

      責任編輯:吳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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