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日前,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交通執法總隊以及公安局公交保衛總隊共同約談「滴滴專車」平台負責人,明確指出該公司推出的「滴滴專車」及「滴滴快車」業務,使用私家車和租賃車配備駕駛員,具體收費方式違反現行法律。「滴滴」專車負責人表示,將進行自查,並開放平台訂單情況。
據北京市交通委介紹,2015年以來市交通執法總隊查處非法運營車輛963起,涉及滴滴專車平台從事非法運營車輛207起,其中私家車161起。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和《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從事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輸服務並按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出租汽車經營須取得資質許可。目前,有關專車平台接入私家車和駕駛員未經許可擅自開展客運服務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
據瞭解,滴滴公司目前有出租車、專車、快車、順風車4種業務類型。快車主要是採取招募私家車主從事運營業務。而專車情況相對複雜,一部分車輛是滴滴公司從汽車租賃公司租來的,再從勞務公司聘請司機;而另外一些車輛,則是私家車主帶車加盟。北京市交委指出,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租賃車不允許給承租人配備駕駛員,且承租人不得轉租車輛。目前,有關專車平台通過從租賃公司租賃車輛並配備駕駛員從事客運服務也違反了《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
滴滴專車負責人表示,將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自查整改,開展合法業務,同時進一步加強與政府部門合作,建立數據監測平台並與政府部門對接,開放平台人員、車輛及訂單相關數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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