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實習記者劉芳園海口報道)三沙市三沙群島人民法院日前在永興島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此為三沙設市以來,在永興島首次開庭審理案件。
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因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有期徒刑,緩期執行。這是三沙設市以來,在永興島首次開庭審理案件,此案的宣判,也表明了三沙市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環境行為的決心。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無視國家法律,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動已構成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處被告人何某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何某端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當庭出示了該案的相關證據。
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駕駛瓊海03168漁船在南沙群島半月礁瀉湖口作業時,用3袋大米、3箱食油、3箱餅乾等從一艘外籍漁船交換了24只海龜。21日早,在南沙群島仙娥礁附近,正在該海域執勤的中國海警3113船發現了他們的漁船,並登船檢查,發現並扣押了這24只海龜。海警當場放生了22只海龜,並將兩隻受傷海龜帶回海南救治。何某挺、何某端按照海警的指令,將漁船開回文昌清瀾港接受處理,並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鑒定,這些海龜屬於綠海龜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據悉,這是三沙市成立審判機構後,審理的第二宗案件,之前三沙市三沙群島人民法院還在海口辦公區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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