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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冤獄19年後獲釋:怕走丟不敢出門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6-28]

【文匯網訊】回鄉祭祖的路上,有那麼一瞬,陳夏影感到恍惚,「被整個社會遺棄了」。彼時,午後的鄉道靜寂無人。

也只有一瞬。向前走,玉嶼村村口大榕樹及等候的鄉親出現在眼前。鞭炮炸響。陳夏影很快從茫然中抽離,換上走出監獄時的開朗笑容,執行父親安排的每一項儀式。

那一瞬的感受,陳夏影只在眾人散去後的一次閒聊中提及。在父母與記者面前,他努力呈現積極自信的一面。

一同走出監獄的黃興,狀態有如其雙臂隆起的肌肉,緊繃,卻少了稜角。「社會是現實的」,多年冤獄讓他提煉出這樣的人生信條。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2015年5月29日,福建省高院再審宣判,事發1996年的福清綁架殺人案中,原審被告人陳夏影、黃興、林立峰三人不構成綁架罪。

1996年,福清市一名10歲男孩被人綁架並殺害,上述三人很快被確認為犯罪嫌疑人。此後,該案歷經福州市中院、福建省高院三次審判、三次裁定,福建省高院兩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2006年,在未補充任何新證據的情況下,福建省高院以「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做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審判決,判處黃興、林立峰死緩,陳夏影無期徒刑。

三人都喊冤,稱有罪供述繫在刑訊逼供下作出,且案發時陳夏影與黃興人在深圳,關鍵證人也稱受到警方非法關押和毆打。但申訴多年無果。直至2015年5月,福建高院再審開庭。

捲入該案時,陳夏影17歲,林立峰19歲,黃興21歲;等到再審宣判,林立峰已病逝7年,而陳夏影、黃興則在高牆內錯失19年青春。

兩人懷著複雜的心情走出監獄。身軀重獲自由後,擺在面前的挑戰變成如何回歸。對於司法體制曾加之的傷害,陳夏影與黃興都選擇了淡忘——出於不同的信念。

煙與脫節

獲釋的黃興,吃上了媽媽煮的線面、鴨蛋。在福州,前者意喻太平,後者在方言裡與「壓浪」同音。先人靠海為生,壓住浪方能平安歸來。

回福清老家路上,黃興話很少,不斷問旁人要煙,一支接一支,抽得很凶。一下午,抽掉至少兩包。「腳一步沒邁進家門口,就不敢相信重獲自由。」事後他說。在監獄,幾塊錢一包的廉價捲煙,曾是排解情緒的方式之一。

黃興的變化令家人傷心不已。堂姐黃青回憶,堂弟入獄前是個機靈又自信的人。法院當天宣判後,曾安排家人短暫會見。直至她跟伯母進屋,堂弟還是呆呆的。眼前哭泣的老人讓他有點遲疑。一聲「媽媽」愣是喉嚨裡滾動了好幾秒,細微聲響才從唇間發出。至於一起長大的堂姐,黃興壓根沒認出來。

剛回家,黃興還是話少。他解釋,在監獄長期講普通話,福清方言說得不利索了。此外,不知道聊些什麼,與外面隔閡太久,有點無所適從。連續失眠,他去藥店買了兩盒鎮定催眠藥物,一天四粒。

從曾經的獄友那兒,黃興尋找共鳴。某日清晨,他在電話裡訴說種種不適:一個大男人,現在不敢獨自出門,怕走丟了……你呢?

頭兩天,他還參加了一場朋友聚會。其稱,飯桌上,當年一起「混社會」的朋友,都成了身家不菲的老闆。座駕奔馳、寶馬,話題離不開生意。

「聊不到一起了」,黃興稍感落寞。時間積累財富,也拉開差距。他用「脫節」總結自己當前的境遇。

脫節,是服刑人員在監獄裡常會聽到的詞。字面意思指事物間失去應有的聯繫,互不銜接。

陳夏影卻不願給自己下這樣的定義。「我個人認為,對社會變化接受不了的才是脫節,但我在心理上是可以接受這些的,只是在生活中,需要慢慢去適應。」

第一次同陳夏影接觸,會有種錯覺:眼前的青年似乎從未被高牆禁錮過19年。他平和、自信、談吐得體,會時不時蹦出諸如「穿越」、「無語」、「正能量」、「司法改革」等時興詞。

在監獄等待宣判期間,陳夏影開始戒煙。出獄後,他給家裡來了個徹底大掃除,並扔掉從監獄帶回的衣服、鞋子。廚房櫥櫃裡的玻璃杯齊成一條線,臥室的雙人床被鋪成賓館那樣……楊雪雲會開心地向訪客展示兒子的「成果」。

回家當晚,陳夏影還請表弟幫忙,將獄中常聽的幾首歌下載到電腦上。那台低配置的液晶屏台式機,放置在通往陽台的旁廳。陳煥輝曾用來寫申訴材料、上網發帖求助。

陳夏影被警方帶走時是1996年,價值近萬元的586電腦開始在國內市場推廣的時代。19年,個人電腦從586發展到四核,從稀罕物件變成家庭必備品。

剛出獄時,他用「穿越」解釋回歸社會的感受。他失去了一個正常青年在19年裡應該有的東西,包括與年齡相匹配的情感經歷。出獄再考慮該問題時,他發現,雖然面貌已近中年,但心理上還停留在當初的年紀。

「慢慢來吧。」陳夏影會很隨意地問在場記者,你們現在流行用微信,對吧?儘管疲憊不堪,陳夏影仍耐著性子配合找上門的記者。

對媒體關注案情的感激,並不影響陳夏影牴觸在鏡頭前回顧過往。「如果可以選擇,誰願意以這種方式出名?」

父親、母親與翻案

「沒有大環境,還是不行」,這是多年申訴後,陳夏影父親陳煥輝對現實的認知。

比如2009年,陳煥輝曾向省人大代表求助。當年5月22日,在答覆人大代表「關於重新再審福清綁架案」的建議時,福建省高院認為,儘管個別證據存有缺陷,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與在案的間接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鎖鏈」,本案不符合再審條件。

同被報道過的冤案家庭相似,陳煥輝夫婦、林立峰母親、黃興母親此前也曾一起進京上訪、寄申訴信、穿黃褂到司法機關門口喊冤……進京上訪時,陳煥輝只住中國政法大學的招待所,因為維穩人員不會來這裡查探。但諸如此類努力似乎並沒什麼用。

陳煥輝後來放棄上訪。到北京路費太貴。除了要等司法大環境的改變,也不能再浪費有限的經濟和體力。他估算,家裡已欠幾十萬元外債。

19年,陳煥輝也從47歲的中年人,邁入老年。客廳一角,堆放的卷宗、申訴材料、冤案報道,也越來越厚,摞起半米多高。一本紅皮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新近被立放在最上面。作為三個家庭的代表,陳煥輝自學成了半個法律專家,書櫃中間諸如《冤案公告》等法律書籍佔了一大半空間。

晚上失眠時,這名父親說自己會坐在電腦前,看看網上的冤案報道,或盯著電腦屏幕發呆。「坐著坐著,天就亮了。」

2013年5月3日,備受關注的「福清紀委爆炸殺人案」終審判決,福建高院宣告吳昌龍等人無罪。陳煥輝等在法院外尋找申冤機會。他不喊不鬧,引起律師吳國阜的注意。

吳國阜稱,接過材料時很吃驚,直覺案子「錯得離譜」。2013年8月8日,李金星、吳國阜、劉志強等6名代理律師向福建省高院提交刑事申訴狀。隨後,他們獲知,該案已進入複查階段,福建高院態度積極,法官已多次到監獄提審當事人。

黃興記得,前來提審的法官態度很好。法官跟他說,黃興,這個案子如果真不是你做的,法律肯定會還你一個清白。

陳煥輝預感到,「大環境」這回真來了。此後,福建高院念斌案再審、內蒙古高院呼格吉勒圖案平反等新聞見諸報端……

2015年2月,福建省高院宣佈,將再審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及非法拘禁一案;2015年5月21日,再審開庭;5月29日,宣判、釋放。

結局算不得圓滿。宣判當日,林立峰母親莊華英走出法庭時淚流滿面。她將林立峰的遺像抵在胸前,「我的兒子無罪釋放了」。

莊華英將判決書鎖進了保險櫃,並複印了一份,放在兒子墓前。2008年1月24日,林立峰因直腸癌離世。跟一撥又一撥記者,莊華英會重述林立峰臨終的場景,像極了魯迅筆下的祥林嫂。

那天是2008年1月18日。林立峰躺在建新醫院(註:監獄醫院)的活動病床上,被推到家屬跟前。直腸癌把人折磨成皮包骨。兩隻眼球凸出,像掛在眼皮上一般。他喘氣已經很費勁,話語斷斷續續:「媽媽,你相信不相信我沒做過那件事?」

莊華英說,媽媽相信。

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開庭時,她不是沒問過,如果不是你做的,你為什麼要承認?兒子說,被打的不行了。

莊華英篤信:人之將死,其言也善。6天後,林立峰過世,31歲。被警方帶走時,他剛同女友辦了訂婚宴,且女友當時已有身孕。

「只要人能回來,哪怕再晚幾年也好。」在廚房炒菜時,莊華英喃喃道。兒子離世後,家庭發生諸多變故。丈夫不在身邊。目前,她獨居在空蕩的三居室。

印記與淡忘

陳夏影不太喜歡被追問是否要追責。「畢竟陳夏影不止一個」,他擔心的是,強調追責可能會給其他冤案的翻案帶來阻力。況且,他的宗教信仰也倡導寬恕。「19年,失去的已經失去了。」

在榕城監獄等待再審時,得知報道中的「代檢察長」後因受賄罪曾在此處關押時,陳夏影只淡淡說了句:「報應吧,他干涉過判決。」不想被仇恨扭曲心靈。

「福建高院的法官很有勇氣。律師也幫了很多忙。你們媒體還是多報道正能量吧。」陳夏影似乎更願意封存那段記憶。在家裡聽到電影《風聲》主題曲時,他會跟著哼唱,「若你看出我那無形的傷痕……」

黃興也不願多碰觸追責的話題,「就是個老百姓,也不要給自己找麻煩了。」他的「社會現實」觀又起作用。小弟黃慶不這麼想,他恨恨道「得讓他們知道,造假是要有成本的,老百姓也是有尊嚴的」。

黃興更慶幸自己40歲前能出來這事。他的緊迫感很強,提醒自己必須要積極,因為沒有太多時間可以浪費。出獄不到一個月,他已經跟弟弟趕到西安,談一個工程項目的承包合作。「有金錢的親情更牢固」,他要闖出自己的事業,孝敬母親。

黃興還惦記著健身。壯碩的肌肉曾帶給他自信。但只是稍作觀察,會發現黃興的「壯」,不那麼協調,雙腿細得有點不正常,小腿甚至沒有胳膊粗。

他將之歸結於死刑的印記。福州中院二審判處黃興、林立峰死刑。在看守所,黃興腳部戴了近兩年的戒具,無法自由活動,腳部肌肉出現萎縮。

也有些印記不易察覺。比如5月31日晚上,在漁溪鎮街邊第一次見面時,黃興似不經意提起,他的媽媽也在家。走過一段黑漆漆的樓梯,黃興扭開門。見客廳無媽媽蹤影,他四處尋找,最後,指著一間臥室的半掩的房門,向記者證明:「哦,她在睡覺呢。」

在客廳坐定後,黃興方才吐露他的心思。下午答應同記者見面後,他便把原本住鄉下的老媽一塊接回鎮上。「我擔心你一個女孩子會害怕跟一個『殺人犯』獨處」。

在漁溪鎮派出所遷戶口、辦身份證。聽民警說需要無犯罪記錄,且他這種情況得請示上級時,黃興立馬滲出一腦門子汗。他擔心會像念斌一樣,獲釋後仍無法擺脫「嫌疑人」身份,甚至無法辦護照。當民警請示後告知,只需要一份判決書作證明後,他放鬆下來。

陳夏影偶爾也會流露出對過往經歷的敏感。對於父母的幾輪答謝宴請安排,主角即使有無奈,也微笑應對,「他們開心就好」。

回家多日後,陳夏影參加了一場同學聚會。「找回自我了」,電話那頭的聲音顯得相當開心。老同學們在KTV唱了一宿,他發現,大家點歌時還是最愛老歌,比如黃家駒的。

陳夏影自己就是黃家駒鐵桿歌迷。被人問到是否總會想起過往遭遇時,他引用《誰伴我闖蕩》的一句歌詞:「只有淡忘」。

結尾

2015年6月1日,在派出所等待辦身份證間隙,黃興自己突然冒出一句話:「到今天,就整19年了」。

當時,他站在辦公大廳樓外,頭上的汗還未抹去。19年前這天上午,他跟陳夏影兩人被帶到刑警隊。林立峰先於他們被抓。

那天早上,天色有點陰,黃興第一次走進快餐店,體驗自助早餐。陳夏影來找他玩,當時穿一條紅褲子。

兩個無業男青年剛從街邊遊藝廳晃蕩出來,便被幾名民警堵在門口。以為是他們拘禁小孩討債那件事被發現,黃興搭在陳夏影肩頭的手下意識地滑落下來,想跑,被民警拿槍抵住頭。

獲釋受訪時,陳夏影稱,得知牽扯進綁架殺人案,他以為待稍微調查一下,自己很快就可以回家了,「我又沒做過」。

誰知,要19年。

案情回顧

1996年,黃興、林立峰、陳夏影因涉嫌綁架殺害一名10歲男孩被捕。當時紀實報道透露,三人引起福清警方的注意,與他們經濟拮据、無業、有毒癮的生活狀況有關。

但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福建高院兩次發回福州中院重審。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終審裁定,維持福州中院判決:黃興、林立峰判處死緩,陳夏影無期徒刑。

但三人均稱被冤。2013年,此案被民間洗冤計劃「拯救無辜者洗冤行動」和「無辜者計劃」列入法律援助內。

2015年5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再審宣判,認定19年前的福清綁架殺人案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黃興、林立峰、陳夏影三人不構成綁架罪。但維持了另一起非法拘禁案中對三人的原判。福州中院的原判決認定,黃興、林立峰、陳夏影三人於1995年9月,夥同他人非法拘禁他人。陳夏影因案發時未滿16週歲,免除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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