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聞晨報報道,6月20日13時53分,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友誼河路口,一輛寶馬7系轎車由西向東高速闖紅燈通過路口,撞上由南向西左轉行駛的一輛馬自達轎車,導致馬自達轎車解體,車內一男一女被甩出車外,當場身亡。同時,該寶馬轎車還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公交車和一輛出租車,被撞出租車駕駛人受傷。
路口的監控攝像頭以及附近一些車輛的行車記錄儀都拍下了這場車禍的全過程。發到網上的車禍視頻令人震驚,馬自達轎車被撞擊後瞬間解體,只剩下小半截車身被公交車擋住,其餘碎片在一陣煙塵中四散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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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南京「6·20」慘烈車禍案又有新進展。昨天下午2點30分左右,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通過官方微博通報稱,通過鑒定確認肇事寶馬車在通過事發路口時車速為每小時195.2公里。警方認定寶馬車主王季進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並依法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警方此前排除了犯罪嫌疑人酒駕和毒駕嫌疑,至於犯罪嫌疑人嚴重超速闖紅燈的原因,警方表示還在調查之中。
時速近200公里闖紅燈
在南京「6·20」車禍的監控視頻中,被寶馬車撞擊之後的馬自達轎車,幾乎在瞬間解體,車門甚至越過了前面的公交車,猶如被炮彈擊中一樣。
寶馬車要以多快的速度撞上去,才能造成如此恐怖的後果?曾有目擊者對當地媒體表示,他估計寶馬車在闖紅燈時速度在每小時200公里左右。目擊證人趙先生則說,肇事寶馬車輛到達事發地點前經過3個路口,全程大約1.5公里,按照時速60公里計算,通過這段路程最少要3分鐘,但這輛寶馬車只花了30秒。
在事發後第三天的通報中,當地警方對寶馬車主王季進的駕車軌跡進行了分析,並稱從監控錄像發現,一路上,他的車速確實要比身邊車輛快一些,但並沒有出現狂奔的現象。
昨天下午,南京警方通報了經過鑒定的寶馬車速度。通報稱,2015年6月20日13時53分左右,發生在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與友誼河路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經警方對事故現場勘查、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檢驗鑒定等方面的調查和證據收集,確認犯罪嫌疑人王季進駕駛牌號為陝AH8N88寶馬轎車,在道路上違反限速規定超速行駛。經鑒定,車輛通過事發路口時行駛速度為195.2km/h,在直行、左轉信號均為紅燈的狀態下,從左轉彎車道直行通過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傷、多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發後棄車逃逸。
警方稱,王季進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相關規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認定王季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進被警方依法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為何超速仍是謎
在通報肇事寶馬車車速的同時,南京警方並未公佈犯罪嫌疑人王季進超速闖紅燈的原因,以及王季進在駕車時是否有精神疾病。律師表示,這些鑒定結果,無論對定罪量刑還是民事賠償,都具有直接的影響。
據南京電視台十八頻道昨天官方微博消息,據女死者家屬稱,警方已告知他們肇事寶馬車在肇事時的車速,至於當時為何將車開到如此之快,尚無定論。家屬則表示,不準備協商解決,而是要走法律程序解決此事。
警方在抓獲肇事司機王季進後,對其進行了酒精含量檢測和尿檢。隨後警方排除了王季進酒駕、毒駕的嫌疑。既然不是酒駕和毒駕,王季進為什麼會以接近200公里的時速連闖三個紅燈,最終導致慘劇的發生呢?
據和王季進熟識的個體經營老闆回憶,事發當天,王季進情緒大異於平常,他顯得很煩躁,在店裡走進走出的,嘴裡還一直說著「煩死了,煩死了」。其他熟悉王季進的老闆還說,王有點內向,但為人厚道,不是會做出格事情的人。
在事發後被帶到派出所時,王季進的情緒極不穩定,還自傷自殘,甚至和民警發生衝突。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李建明表示,案發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發作,將直接影響對其定罪量刑。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精神病司法鑒定結論認定王某沒有精神病,那麼他將像正常人一樣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他有精神病,可能減輕其刑事責任,但不影響民事賠償。
而民事賠償必然是一筆巨額數字。事發後,肇事者妻子稱願補償每個受害人家庭5萬元,遭到受害者家屬拒絕。
據警方初步調查,肇事寶馬車是2014年底由許某某抵債給王某的,目前還在查封狀態,沒有辦理過戶,且車險也已過期「脫保」。這意味著犯罪嫌疑人將自行承擔巨額賠償。
江蘇蘇源律師事務所王進律師認為,如果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王季進將對死者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贍養費或撫養費、喪葬費,以及處理這起事故的其他合理費用等;對傷者,王某要支付傷殘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總額預計將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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