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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經過馬拉松式談判,伊核問題六國與伊朗14日在維也納達成伊核問題全面協議。新華國際客戶端瞭解到,這份全面協議包括一個主要文本和五個技術附件,目前還未正式向外界公佈。以下是新華國際客戶端根據外媒報道梳理的部分要點:
——伊朗重申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尋求、開發和獲得任何核武器。
——成功落實全面協議將使伊朗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相關規定下完全擁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力,伊朗的核計劃也將與《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其他簽約國受到同樣對待。
——伊朗將把離心機的數量削減三分之二,從約1.9萬台減少至6104台。
——國際社會對伊朗的武器禁運將再持續5年。
——國際原子能機構人員可以在24天內進入伊朗境內被認為可疑的地點。
——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實伊朗核計劃的和平性質後,聯合國、美國以及歐盟將解除對伊朗的經濟和金融制裁。
——如果伊朗方面違反協議,相關制裁將在65天內恢復。
——伊朗有權對國際核查人員的核查要求提出異議,由伊朗和六國人員組成的仲裁機構將做出裁定。
——伊朗阿拉克重水反應堆將重建,僅用於和平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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