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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被警方帶走 「身負七宗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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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與朱明國(已落馬)合影

【文匯網訊】據媒體消息,7月16日凌晨,「氣功大師」王林在深圳被江西萍鄉警方帶走調查。

鳳凰網發佈「氣功大師」王林「七宗罪」

「七宗罪」是當年媒體根據王林「事跡」,歸納梳理出他可能涉嫌的幾項罪名,其中主要包括「非法持有槍支」、「非法行醫」、「行賄」、「詐騙」等「重罪」。

「七宗罪」之「非法持有槍支」

難以認定:關鍵證物被高溫熔化

兩年前,多個媒體報道稱,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其中有獵槍,還有做工精細的手槍。江西當地警方曾立案調查,但至今沒有公佈調查結果。

對此,王林在微信公號「真實的王林」中喊冤,「捏造說我家裡有什麼槍支彈藥,全是斷章取義。司法系統早就撤案了。」

事實上,截至目前,當地警方並未撤案。江西蘆溪縣公安局長盧政武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並未撤銷」;「現在是非常時期,到了合適的時候,我們會對外公佈。」

王林的「身邊人」、跟隨他多年的史國良曾被警方帶去問話,他「爆料」稱,王林的槍支「有王林自己買的,也有別人送的。」不過,這批槍早已被王林的司機轉移走。

另一名同樣跟隨王林多年的「身邊人」則「爆料」稱,他曾親眼目睹槍被王林的司機拿去高溫熔化了。

【點評】律師遲夙生對新京報記者說,她之前代理過的涉槍案,辦案過程中都有一個關鍵環節——證物鑒定,目的是鑒別涉案證物是真槍還是假槍。如果王林果真持有槍支,而且槍支不是被轉移,就是被高溫熔化,那麼關於「非法持有槍支」的指控,就極有可能因關鍵證據不足陷入困境。

「七宗罪」之「非法行醫」

難以認定:並未掛牌經營取證困難

在王林通過香港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中國人——王林寫真》一書中,記載了不少他「妙手回春」的神奇故事,「故事之一」就是他治癒過遼寧瀋陽千巖寺一位淨光法師的肝癌。

媒體追蹤採訪發現這一「神奇故事」系杜撰,瀋陽根本沒有千巖寺,只是在錦州有一家青巖寺,淨光法師更是無從考證。

花了500萬拜師費的鄒勇也表示,師父王林身價很高,他自己有好朋友找王林看病,一次都是幾萬元,這還是徒弟介紹給的「人情價」。如果無熟人介紹,要價更高,一個官太太在王林那裡治病花了近2000萬。王林則自稱曾給5萬人看過病。

上述「妙手回春」的神奇故事,使王林受到了「非法行醫」質疑。兩年前,江西省衛生廳就接到了王林涉嫌非法行醫的舉報,江西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曾表示,王林沒有註冊執業資格,也未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他也沒有掛牌經營,其是否非法行醫,目前在取證問題上面臨一些困難。迄今為止,江西省衛生廳一直未發佈「王林非法行醫」的調查情況通報。

【點評】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雲對新京報記者說,非法行醫罪指的是「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立案標準有兩個要素:必須有擅自從事醫療活動的行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的行為,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據此,王林的「患者」們是否受到了傷害和傷害程度,這是王林是否構成非法行醫、是否應該被追究刑責的關鍵點。此前,「神醫」胡萬林以非法行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量刑的一個主要標準就是引發了命案、「醫」死了人。

「七宗罪」之「行賄」

有待認定:有「交集」不等於「行賄」

王林的官員「朋友圈」,是一份長長的名單: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廣東省原政協主席朱明國、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丁鑫發……王林跟各位官員朋友有密切交集。

媒體報道稱,王林曾幫助朱明國走出仕途危機。在海南任職期間,朱明國曾被人舉報,幫他脫險的正是王林。事後為「感恩」,在機場見到等候的王林時,朱明國當著眾人的面給王林下跪。王林的徒弟鄒勇曾透露,經王林介紹,他認識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王林和劉志軍看起來很熟。鄒勇還暗示,王林可能向一些官員行賄。

【點評】目前,王林官員「朋友圈」中的不少官員都已落馬,但王林至今無恙。韓德雲認為,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力度很大,不論職務高低,只要發現貪腐行為就會被繩之以法。

如果王林跟落馬的官員朋友們確有行賄行為,那麼肯定會受到處罰。王林至今無恙,要麼其跟官員的接觸未構成行賄罪的立案標準,要麼就是還有隱藏起來的線索,有待於下一步發現。

「七宗罪」之詐騙

有待認定:當地警方未接到王林涉嫌詐騙舉報

王林廣為人知的是「變蛇絕技」。有曾目睹過「變蛇」的王林好友說,很多人第一次看到王林空盆取蛇時,都會感到震驚,好奇「蛇是怎麼變出來的」。王林會回應說,「是靠意念,靈魂出竅,把蛇從野外抓了回來」。

2013年的輿論風暴中,有媒體將「變蛇絕技」跟王林因詐騙罪獲刑7年的過去經歷相結合,提出王林涉嫌詐騙罪。

2013年,鄒勇也曾狀告師傅王林詐騙,訴稱王林賣假酒。王林跟他說,自己與茅台酒廠的廠長關係很熟,市場價格2.8萬元/瓶的五十年陳釀茅台酒,王林可以拿到3000元/瓶的特價。所以他給了王林1500萬元,買了400箱,後來發現,買的並非五十年陳釀茅台。

這場訴訟,一審法院駁回了鄒勇的訴訟請求。法院認定,鄒勇是先在王林家飲用後、品嚐過酒的口感之後,才表示購買;鄒勇沒有證據證明,他要王林買的是五十年陳釀茅台酒。據瞭解,鄒勇提起上訴,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點評】王林是否構成詐騙罪?韓德雲表示,詐騙罪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就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林的「變蛇絕技」等發財手段,是否構成了詐騙罪,關鍵取決於是否有人舉報,也就是騙了誰、騙得多少錢?

而媒體報道顯示,當地警方並未接到關於王林涉嫌詐騙方面的舉報。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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