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南方都市報報道,王林被警方帶走後,記者獲悉,王林身邊有多份與他人簽署的「承諾書」,除了此前被媒體曝光的與王某簽訂的協議書之外,王林還與警方公佈的案件另一涉及人黃鈺剛簽署類似的「承諾書」,還包括自稱為中央某部工作人員李某某,其主旨主要為調查鄒勇的犯罪證據及將其抓捕歸案,均要求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
按照時間順序,與警方通報的「另一涉及本案人員黃鈺剛」簽署的承諾書籤署於2014年12月17日。據王林家人稱,雙方簽訂承諾書後不久即解除合同,2015年2月13日黃鈺剛與王林還簽訂了「還款承諾書」。
根據江西萍鄉警方通報,萍鄉市民鄒某2015年7月9日15時被身份不明人員綁架,7月14日晚,警方分別在江西、廣東將劉峰、朱禮通二人抓獲,經初步審查,劉、朱二人對綁架、殺害鄒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警方進一步偵查瞭解到,黃鈺剛(深圳人)、王林(香港居民)涉及此案。
南都記者獲悉,鄒勇在7月9日綁架當天即遭殺害,2015年7月12日晚,王林與劉峰深圳見過面,13日下午,王林乘動車從深圳前往宜春並住宿休息,準備參加18日的老知青聚會。此聚會已經舉辦過多次。14日凌晨4時左右被萍鄉警方從賓館帶走,5時左右警方向王林家屬下發涉嫌「非法拘禁罪」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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