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天中午,呼格吉勒圖的父母通過微博發聲稱:備受關注的「內蒙呼格吉勒圖冤案」一審兩名法官胡爾查、宮靜,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記者隨後從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和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獲得證實。
據法制晚報報道,「呼格吉勒圖」的父母今天中午更新微博稱:「我們從《呼和浩特日報》的人大任命公告上發現,曾經一審判處死刑的呼市中級人民法院胡爾查、宮靜兩名法官,被人大常委會任命為呼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法晚記者隨後查詢發現,6月27日出版的《呼和浩特日報》二版顯著位置刊登了一則名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的公告。該公告顯示:「2015年6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任命……(人員名單——記者注)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在這份20人的任命名單裡,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宮靜、胡爾查分別處於第十位和第十四位。
媒體的公開報道顯示,引起全國輿論高度關注的「呼格吉勒圖冤案」當中,呼格吉勒圖一審被判決死刑的合議庭三名法官當中,胡爾查、宮靜分別以「代理審判員」名義,出現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呼格吉勒圖的死刑判決書當中。
法晚記者就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6月27日的任命名單,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部門核實時,被明確告知:胡爾查和宮靜為「呼格吉勒圖案」一審審判法官,且「本院沒有其他人和以上兩人重名,呼和浩特日報的消息屬實。審判委員會委員是業務職稱,並不是行政職務。所有的業務庭室負責人都進入審判委員會。」
今年3月4日,在北京參加「兩會」的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接受法制晚報記者專訪時,對「呼格吉勒圖冤案」追責問題表示:對相關辦案人員的調查已經接近尾聲,會盡快向公眾公佈。
新華社在回顧「呼格吉勒圖冤案」時報道稱: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捲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後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對呼格吉勒圖案的廣泛關注。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