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長道歉。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台灣屏東地方法院24日就震動全台的「餿水油案」宣判:強冠公司被罰5000萬元新台幣(約人民幣986.5萬),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及副總戴啟川被處有期徒刑20年。煉製餿水油並賣給強冠公司的郭烈成被處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