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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連殺哨兵等6人槍案 兇手判死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7-29]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2013年6月,上海寶山一傢俬營化工廠員工——6旬男子范傑明在約6個小時內連續殘殺6人,震驚了全中國。29日,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6·22上海化工廠殺人案」:被告人范傑明最終被判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此前披露的案情,事發當日傍晚5時許,該私營化工廠員工——范傑明因工廠經濟糾紛與同事發生矛盾,持械將同事張某擊打致死。隨後范傑明從宿舍內取出私藏的獵槍,乘坐非法運營車輛逃往浦東周浦地區。

在滬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范傑明又用獵槍將該車駕駛員卞某殺害,隨後駕駛其車輛回到寶山。在某部隊營房門口,這名6旬男子再次用獵槍殺害了一名哨兵,搶得槍支後返回化工廠。回廠後,范傑明用獵槍殘殺了工廠負責人李某等3人。之後,他被正在廠區勘察現場的民警制服,涉案槍支被全部繳獲。

去年1月,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范傑明涉嫌故意殺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范傑明在處理上海廣裕精細化工有限公司財產過程中,與相關人員產生矛盾。2013年6月22日下午,范傑明單獨或夥同他人先後在該公司內行兇殺人,致4人死亡、2人重傷、1人輕傷。其間,范傑明還在上海浦東新區持槍搶劫一輛他人轎車,並致1人死亡,在寶山區某部隊營房持槍搶劫哨兵自動步槍一支並致1人死亡、1人重傷。案發後,警方又查獲范傑明非法持有的多支獵槍、氣槍及大量子彈。

依照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對被告人范傑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搶劫槍支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最終,法院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責任編輯:袁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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