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澎湃新聞網報道,湖南省紀委官方網站「三湘風紀網」7月28日下午發佈消息,稱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幹部局局長常世雄涉嫌違紀,於近日被立案並停職接受組織調查。但湖南省紀委未公佈常世雄涉嫌何種違紀。
而在今年5月,湖南省女商人李柳欣曾向湖南省紀委舉報,常世雄曾向其索賄一套價值百萬的房產。
李柳欣曾是思堂公司的法人代表,曾與湖南省委老干局所屬事業單位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有過商業合作。
李柳欣提供給澎湃新聞的一套證據顯示,涉事房屋落戶在常世雄妻子羅曉玲名下,羅曉玲分兩次支付了64萬元房款,其餘100餘萬元房款差價系李柳欣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賣家。
這套房屋的賣家以及促成這筆交易的中介公司經理,都向澎湃新聞證實了這一點。
在與李柳欣的一次交涉中,常世雄稱「是你(李柳欣)要我買房子」,對於房子總價165萬(不含稅費),常世雄稱「我確實不知道」。在這次交涉中,雙方情緒激烈,常世雄指責李柳欣「你行賄」,李柳欣指責常世雄「你索賄」。
7月28日,澎湃新聞致電常世雄妻子羅曉玲,但電話被掛斷。
舉報人:簽訂工程協議後常世雄索要房屋
位於長沙市芙蓉區的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院內,有三幢建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的的老舊宿舍樓。正是三幢宿舍樓所在的這塊土地,引發了後來的一場是非。
2013年,經人牽線,常世雄與李柳欣達成合作意向,由思堂公司承接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幹部職工宿舍危房改造工程(下稱危房改造工程)。
李柳欣說,就在合作協議已經擬好,只差雙方簽字時,常世雄又要求她對老幹部活動中心新建金秋樓的一樓餐廳進行「高標準裝修並承包」。常世雄把這作為思堂公司承建危房改造工程的一個前提條件,「要考察考察我們的實力」。
雖然思堂公司此前從未涉足過餐飲行業,但因擔心失去危房改造工程,又考慮到餐廳即使虧損,也可以在危房改造工程中賺回來,李柳欣答應了上述條件。
同年7月12日,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和思堂公司簽訂了危房改造工程合作協議和金秋樓一樓餐廳租賃合同。
李柳欣在舉報信中說,簽訂合同不久,常世雄即開始向其索要一套九峰小區的房子。九峰小區是湖南的「省政府公務員小區」,小區有在南方非常稀缺的供暖系統。此外,小區雖是多層,卻配有電梯。
「簽訂合同才十多天,就敢明要,於是幾次都婉拒了」。李柳欣稱,自己當時對常世雄的膽大妄為很反感。她說,買房的事情常世雄親自問過幾次,又通過中間人來催促。中間人稱,「(危房改造工程)項目遲遲沒有啟動,就是因為你還沒送房子給常部長」。
李柳欣最後下了決心,開始通過房屋中介在九峰小區尋找房源。跟著房屋中介,李柳欣還有常世雄一家三口(常世雄、其妻羅曉玲和女兒)看了三套房子。最終,常世雄看中了九峰小區一區17棟的一套161.05平米的房子,房子還配有雜物間和車位。
負責介紹房屋的中介公司經理許某證實,看房時「李姐」和「羅姐」一家三口來的,但最後談價的是「李姐」。
2013年8月21日,賣方楊某、李柳欣及中介公司簽訂一份三方買賣合同。
合同顯示,房屋總售價為165萬元,須於同年8月28日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合同上,甲方是賣方楊某,乙方是買方宋某,丙方是中介公司。
李柳欣說,之所以簽宋某的名字,是為了防控風險,「畢竟第一次做這種事情」。
中介公司經理許某證實,簽字的確是李柳欣,當時李稱是代簽。他說,中介公司的三方合同只表示房屋買賣交易達成了,「有人買有人賣」,但房子具體落戶給誰,這是買房人自己的事情。
李柳欣在舉報信中寫道,合同簽訂後,打電話告訴了常世雄,「常世雄說非常感謝,見面後又給他看了購房合同」。
48.5萬元的「登記價格」
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留存有此次交易的正式合同,合同顯示:「經過甲、乙方雙方議定,該房屋轉讓成交價為48.5萬元」。
但李柳欣稱,48.5萬元只是當時常世雄妻子羅曉玲存入監管賬戶的資金,其餘100多萬房屋差價,是她用現金直接支付給了賣方楊某。
根據《長沙市二手房屋交易資金監管辦法》,買賣雙方簽定合同約定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房價款,先由買方將雙方約定的房價款存入第三方監管賬戶,待過戶、繳稅等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後,銀行再將買方存在監管賬戶內的資金轉給賣方。
李柳欣說,因為房屋落戶名必須與監管賬戶統一,因此她要求常世雄先在銀行開一個戶,將資金存入監管賬戶。
李柳欣還說,在房屋交易的過程中,常世雄本人沒有出面,而是由其妻羅曉玲出面完成。羅曉玲先在銀行開戶,並向監管賬戶存入48.5萬元。
根據中介合同約定的時間,2013年8月28日,李柳欣、羅曉玲、賣方楊某以及中介公司經理許某均到了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此前一天,李柳欣已提前取出了120萬元現金。
中介公司經理許某證實,當時自己幫著從李柳欣的車上提下一個黑色塑料袋,「打開一看大約有110萬元的現金」。
在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樓下的中信銀行窗口,這筆錢清點了一個多小時,然後其中的113.5萬元存入了賣方楊某的賬戶。李柳欣在舉報信中寫道,「羅曉玲坐在(銀行)窗口外三米處看得一清二楚,她還不時提醒銀行工作人員別搞錯並催快點」。
李柳欣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也佐證了上述過程:2013年8月27日,李柳欣的一個中國建設銀行賬戶發生取款120萬元。次日,楊某的一個中信銀行賬戶內存入一筆113.5萬元的現金。
加上此前已經支付給賣方楊某的2萬元定金以及全部手續完成後的1萬元尾款,李柳欣一共支付給楊某116.5萬元。
賣方楊某也證實了上述過程,他稱自己並不認識羅曉玲,當天在房管局過戶時,還以為是李柳欣的母親。他表示,除了收到監管賬戶轉來的資金,他再未收到羅曉玲的錢。
李柳欣說,之所以讓羅曉玲先在監管賬戶存入資金,同時自己以現金而非轉賬的方式來存入剩餘100多萬元房款差價,是為了防控風險,避免留下痕跡。
除了房屋的交易價格,此次二手房交易還繳稅9萬多元,支付中介費2.3萬元,李柳欣稱全是由自己支付。她說,當時是用自己單位的工作人員「熊麗」的賬戶支付了稅款。
澎湃新聞看到,賬戶名為「熊麗」的一張銀行卡賬單信息也顯示,2013年8月28日,該賬戶有兩筆合計9萬餘元的支出。
綜上,按照李柳欣所說,購買這套房屋的總價格,包括了監管賬戶內的48.5萬元,李柳欣支付給楊某的116.5萬元,以及9萬元稅費和2.3萬元中介費等,總計170多萬。
除了常世雄妻子羅曉玲起初存入監管賬戶的48.5萬元,2014年3月羅曉玲又打給李柳欣15.5萬元,合計64萬元。而其餘100多萬元房款差價,系由李柳欣支付。
李柳欣在舉報信中寫道,交易完成後,因怕「埋沒人情」,她曾在與常世雄吃飯、喝茶時多次提及此房子總價款170多萬元,「就是我不說,常世雄也明知九峰小區房子價格都在1萬元每平米左右」。
湖南新融達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上述房屋在2013年8月時的價格進行了一次評估,評估認定該房屋當時市場總價為153.03萬元,單價為9502元每平米。
「你索賄」Vs「你行賄」
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與思堂公司簽訂危房改造工程合作協議後,「大環境發生了變化」,並因此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最終雙方由合作變成仇讎。
據新華社2013年7月24日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通知第一條一款就明確提到「嚴禁以危房改造等名義改擴建樓堂館所」。
至此,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的危房改造工程,已被徹底判了「死刑」。
但李柳欣認為,危房改造工程一開始就是虛假的,因為該塊土地大部分是國有劃撥地,且至今未獲得規劃通過,根本就不能進行開發。
而李柳欣承包的金秋樓一樓餐廳,此前埋下的各種隱患激化了矛盾,最終使雙方徹底決裂。
2014年9月22日,思堂公司向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發函,稱因該中心承諾的一幹事宜均未兌現,一樓餐廳無法經營下去,因此將關門歇業。在這份函中,思堂公司還要求中心退還此前繳納的誠意金50萬元,墊付工程餘款46萬元,補償裝修及購置設施設備款800多萬元,另外賠償營業期間虧損200萬元。
李柳欣說,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此前承諾2014年前會完成金秋樓綜合驗收、消防驗收等,因此要求金秋樓一樓餐廳於2014年3月8日開業。但遲至今日,金秋樓仍未完成綜合驗收、消防驗收等,導致自己無法辦理經營餐飲行業所需要的各種證件, 「這個大樓一個手續都沒有,我在這裡經營風險很大」。
2014年12月8日,思堂公司向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送達解除租賃合同的通知,稱基於前述情況等原因,思堂公司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合同。
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針鋒相對,於同年12月24日發函給思堂公司,堅稱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思堂公司已經拖欠租金100多萬元。
雙方的徹底決裂,最終刺激李柳欣將隱秘的房屋交易內幕捅至台前。
2014年11月17日,李柳欣給常世雄發短信,稱其購買該房屋實際僅支付近60萬元,要求其「償清餘款或者退還房子」。
同年11月24日,在中間人的協調下,雙方見面但發生激烈爭吵。對於房子一事,常世雄指責李柳欣「你行賄」,李柳欣則指責常世雄「你索賄」。
兩天後,湖南省委老干局紀檢組組長李龍約談李柳欣,李龍告訴李柳欣,羅曉玲已將九峰小區房屋的一整套材料都交給了該局人事部門,詢問如何退房給她,同時要求她簽署一份說明常世雄是經她介紹而買房的文件。
李柳欣表示,賣主已經賣出房子,不可能接受退房,如果退給自己,那意味著再次交易,又會產生一筆稅費等交易費用,因此只能要求常世雄償清餘款。至於買房過程,她堅持自己是受常世雄委託買房,而不是自己介紹常世雄買房。
李龍的協調無果,李柳欣最終直接走進了湖南省紀委的大門。
(應舉報者要求,文中李柳欣及思堂公司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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