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環球時報8月2日報道,香港廉政公署公佈,落案起訴一名投資公司的董事黃英豪以及另外兩名相關人士,指三人涉嫌行賄。
廉署的首項控罪指,黃英豪及兩名公司前董事徐傳順及尹應能,涉嫌2007年在上巿公司海域化工重組期間,向有關公司的執行董事提供利益、以服務合約作為報酬。另一項控罪就指黃英豪涉嫌在2009年向有關執行董事提供利益,以一百八十萬港元認購一千五百萬股香港資源優先股的一元認股權,作為有關執行董事參與香港資源收購金至尊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三人獲准保釋,下星期三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黃英豪系全國政協委員,出身律師世家。其父親黃乾亨律師在香港執業超過50年,是香港最資深律師之一。1998年10月黃英豪當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2002年7月,獲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為太平紳士,2003年當選為「世界十大傑出青年」,2005年被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銅紫荊星章」 。
黃英豪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赴英國根德大學法學院攻讀,八十年代中期畢業後在英國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即回香港發展,現為香港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
黃英豪是誰
黃英豪,廣東江門人,榮譽法學博士,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資源及金至尊珠寶董事長,香港著名的青年領袖,曾是最年輕的臨時立法會議員,港台青年交流促進會主席,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全國青年聯合會副主席,1998年香港十大傑出青年、2003年世界十大傑出青年、榮獲香港政府頒發的銅紫荊星章。
黃英豪來自法律世家,父親的黃干亨律師事務所在法律界大名鼎鼎,姐姐是活躍於政界的黃英琦律師,姐夫周德熙是港府的貿易談判高手、前工商司司長。
黃英豪畢業於英國根德大學法律系,為香港高等法院律師。現任香港黃干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
1993年獲中國司法部委任為公證人。香港黃干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1992年在上海設立辦事處,黃英豪擔任該辦事處之首席代表至今。
1997年與眾法律界朋友創立 「香港青年法律工作者協會」,並擔任此會會長至今。
1998年當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
2003年9月獲選為世界十大傑出青年。
2008年,其以收購香港上市公司海域化工,完成了職業律師向商人的轉變,繼而再度出手金至尊,提速產業鏈整合。黃金珠寶品牌金至尊,因債務清盤,黃英豪連同股東以5億港幣收購。 隨著香港「金王」林世榮突然辭世,旗下著名珠寶品牌——金至尊不堪債務,被迫清盤易主後,在黃英豪的手上有望東山再起。金至尊的股東方——香港資源控股主席黃英豪、明豐集團董事長劉旺枝、恆基兆業(00012,HK)副主席李家誠共同組建「中國金銀集團」,從事「金至尊」品牌業務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在香港、澳門和內地主要城市以直營、特許加盟的模式建立零售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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