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一段時間從公眾視野「淡化」的房地產稅有了新動向。最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本周向社會公佈,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亮相其中,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正式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
除了房地產稅法,一併被補充進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還有環境保護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關稅法、船舶噸位稅法、耕地佔用稅法等六大稅法,向外界釋放出稅收法定進程提速的重要信號。
「這回應了前一陣市場上關於『房地產稅還該不該征』的爭議,表明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正按計劃穩步推進。寫入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規劃,意味著這些稅法通常會在2017年底前獲得通過。」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對記者說。
中國於2011年在上海和重慶兩地率先試點向居民住宅徵收房產稅。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房產稅改革上升為房地產稅體系建設,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施正文說,此次調整表明,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之下,房地產稅遲早是要開徵的。改革進程可以推遲,但立法進程不能拖延,立法後並不意味著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徵,但開徵前必須做好立法準備。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認為,房地產稅作為未來地方重要稅種,在地方組織收入和調節財富分配、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等方面有重要作用,開徵勢在必行。但同時也要看到,未來開徵之路會比較漫長,包括立法還需要很多工作,有必要盡早啟動,為開徵做好準備。
據悉,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正由全國人大預工委牽頭抓緊起草,財政部配合立法。專家表示,房地產稅牽一髮而動全身,由全國人大主導房地產稅立法,有助於立法草案更加客觀權威、更能代表廣大民意。
針對當前圍繞房地產稅改革的諸多爭議,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在立法和改革過程中,需處理好房地產稅對樓市短期衝擊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關係、處理好房地產稅與土地增值稅等其他稅費的關係等。此外,未來開徵時機、如何開徵、要不要設「免征額」等都是當下的改革難點。
「從長遠看,房地產稅立法的目的是在開發交易環節減輕稅負,增加保有環節稅負,進而完善房價形成機制。」張斌說,未來,隨著中國城鄉土地制度改革的推進和房地產市場的變化,房地產稅立法也要為下一步農村住房和土地改革預留空間。
任鵬飛說,未來何時開徵房地產稅必須結合現實時機情況和社會發展情況考慮,並讓市場提前有預期。從當前看,開徵房地產稅對房地產市場有影響,但不是市場變化的主要因素。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鑒於當前開徵房地產稅的必要前提——不動產登記還未全面完成,房地產稅短期內落地的可能性很小,目前看對市場影響非常小。
「立法規劃越清晰、稅收政策越透明,人們就會對未來提早規劃,如針對房地產稅的開徵而對房地產投資等經濟生活做出預期安排,更有助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施正文說。
對於此次一併推進立法的其他稅種,專家表示既是中國稅收法定進程提速的表現,也與中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重點相吻合。
張斌說,環境保護稅法、資源稅法經過前期探索論證,目前看這兩個稅種立法難度不大,而關稅、船舶噸位稅、耕地佔用稅等在稅收體系中都屬於小稅種,立法條件相對成熟。如果今年「營改增」順利完成,隨後推進的增值稅法則難度較大,簡並稅率、優化稅制結構、重新劃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等難題都需要伴隨立法考慮。
「總體來看,七大稅種的立法安排體現了落實稅收法定『先易後難』的穩妥推進思路。」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釗說,目前,中國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稅法只有三部,其餘15個稅種都是依據國務院條例的形式存在。要在2020年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意味著未來平均每年要制訂三部左右的法律,立法工作量非常大。
不僅如此,隨著改革向深水區邁進,個人所得稅法等難度更大的綜合稅種立法也將提上日程。施正文說,稅收涉及廣大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立法面臨重重挑戰。但中國推進稅收法定的改革列車已經出發,將伴隨稅制改革的攻堅克難,推動中國財稅體制向現代化轉型,更好為經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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