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聶曉輝、實習記者 林楚涵) 大型直銷傢俬電器連鎖店德爾斯(DSC)4日突然全線結業,老闆失蹤,約400名員工合共遭拖欠逾千萬元。工聯會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5日舉行德爾斯員工大會,約200名員工出席,共同商討如何追討欠款;勞工處亦派員到場為員工解答問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及郭偉強敦促勞工處盡快向蓄意欠薪的僱主提出刑事起訴,同時縮短「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審批流程,讓員工早日取回欠薪。
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昨在土瓜灣舉行德爾斯員工大會,有約200名員工出席。據了解,不少受影響員工過去曾在泰林電器行工作,泰林結業時亦曾在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協助下追討欠薪,故5日出席者眾。有出席者表示,不知道代通知期應為多久,勞工處人員回答稱,若合約上並無說,或雙方本身並無簽訂合約,一般為一個月。
郭偉強促勞處主動檢控僱主
郭偉強及陳婉嫻5日在會上率先向員工講解正常追討欠薪程序,同時敦促勞工處盡快向蓄意欠薪的僱主提出刑事起訴,並縮短「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審批流程。郭偉強指出,刑事檢控與民事索償「是兩碼子的事」,要求勞工處主動檢控僱主。
陳婉嫻:刑控限出入境免「走佬」
陳婉嫻則指出,刑事檢控能限制僱主出入境,以免其「走佬」,希望勞工處一周內啟動開展刑事檢控程序。她又說,「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審批過程非常嚴謹,一般需時9個月至1年,冀勞工處能協助縮短流程,「當年八百伴結業,只用了1個月便完成整個審批程序。」
出席會議的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陳穎嫻強調,該處十分重視有關公司拖欠薪金的情況,如有證據顯示蓄意違例欠薪,會迅速展開偵查,並視乎證據考慮向該公司及其公司董事或其他負責人士提出檢控,但前提是必須完成整個登記員工資料的程序。根據現行法例,蓄意欠薪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若資料齊全 勞處允10周批款
她續說,若僱主沒有能力支付欠薪,勞工處會協助員工申請破欠基金,「若資料齊全,勞工處的承諾是10星期完成審批並批出款項。」在德爾斯觀塘寫字樓任職客戶服務部經理的馬小姐表示,會盡量配合勞工處的調查工作,盡快聯絡人力資源部,取得公司管理層的資料及員工欠薪資料,包括員工的薪金、年假、報稅資料等。
勞工處表示,已與德爾斯公司管理層聯絡,了解情況,但暫時仍未成功與公司創辦人許明順取得聯絡,以安排調停會議。 勞工處截至5日傍晚共接獲逾300名受影響員工提出申索申請,向僱主追討欠薪及解僱補償。此外,該處已接獲不少僱主表示能提供相關的職位,受影響員工亦可使用零售業招聘中心所提供的免費就業服務。此外,「工聯會職業再訓練中心」亦會提供相關的職業培訓課程供失業員工進行再培訓,以幫助失業員工能夠盡快尋找到下一份工作。同時,員工也可以尋求就業指導中心的幫助。
消會接182投訴 涉付款未收貨
消委會表示,截至5日下午4時30分,共接獲820宗涉及德爾斯結業的查詢,另有182宗投訴,絕大部分涉及已付款但未能收貨。海關則表示,共接獲23宗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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