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015年8月14日下午3時許,河北一家化工企業的老闆帶著一群技術人員急匆匆地趕到天津港,並且找到了公安部「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現場指揮部。他們告訴指揮部工作人員,自己公司還有700噸的氰化鈉在發生爆炸的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的倉庫裡。
天津市環保局的一位官員對「700噸氰化鈉」倍感吃驚,該官員告訴南都記者,要麼,就是這個「700噸」的說法不屬實,有待確證;要麼,就是企業嚴重違規經營。據南都記者瞭解,根據瑞海公司該倉庫環評報告全本,氰化鈉的最大暫存量只有10噸,而且應該放在2號危險品庫裡而不是露天堆場。
「負責管理存貨清單的工作人員聯繫不上了」
氰化鈉是劇毒物質,易溶於水,並且會產生強烈的水解反應生成另一種劇毒物質氰化氫。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納粹德國曾經使用這種方式在毒氣室裡面製造氰化氫氣體來進行屠殺。
指揮部領導高度重視河北化工企業反映的情況,很快就找來了瑞海公司的一名頭纏繃帶,走路一跛一跛的副總經理,跟他核實。該副總經理回憶說:「700噸的氰化鈉,好像昨晚上的船已經運走了300噸,還剩400噸?」隨後,他又找來了手下的一名工人詢問詳情,這位工人說,700噸氰化氫都沒有運走,都還在堆場上,放在鐵桶和木箱裡,不知道現在的情況如何。
指揮部的工作人員顯得很著急,他們問河北這家公司的老闆,如果氰化鈉洩漏,應該如何處置?該老闆回答說,要用大量的雙氧水。
在安排當地政府相關人員去準備雙氧水的同時,兩家企業的人帶著消防人員,穿著黃色的防化服進入到事故現場的核心區去尋找指認這批貨物。而這一消息,當時就已經隨著央廣中國之聲的播報傳遍了大江南北。
傍晚時分,一行人無功而返——700噸的貨物已經蕩然無存,只地上依稀還能見到鐵桶的碎片,以及一個巨大的坑洞。
「700噸氰化鈉」的橫空出世不僅讓關注著天津港爆炸次生風險的公眾捏了一把汗,也讓天津市環保局的一位官員倍感吃驚,該官員告訴南都記者,要麼,就是這個「700噸」的說法不屬實,有待確證;要麼,就是企業嚴重違規經營。
根據瑞海國際有限公司於2013年準備進行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時報批的材料,他們要建設的這個危險品倉庫,只算是一個小型的倉庫。根據其環評報告全本,氰化鈉的最大暫存量只有10噸,而且應該放在2號危險品庫裡而不是露天堆場。另外一種可能產生氰化氫的危險化學品甲苯二異氰酸酯(TDI)的最大暫存量是5噸。
露天堆場是用來存放電石等貨物的,而電石在露天堆場的最大暫存量也應該只有20噸。
「如果真有700噸的話,就是最大暫存量的70倍了。」該官員說,但從數量上看,就是擅自擴大規模。只是迄今為止,瑞海的危險品庫裡究竟存了多少東西,都是些什麼東西,企業仍然未能向政府各部門提交詳細的清單。一個總經理在醫院裡躺著,一個副總經理在現場語焉不詳,並告訴詢問他的媒體記者,負責管理存貨清單的工作人員聯繫不上了。
現實的後果是誰都「沒想到」
2015年8月12日晚11點半左右,這個迄今為止誰都拿不出存貨清單的危險化學品倉庫在30秒之內發生了兩次爆炸,火光照亮了整個天津港。當時,在倉庫廠界內外,聚集了上百名來自天津各個支隊的武警消防官兵。強大的衝擊波之後,20歲的消防戰士小王發現,自己渾身是傷,且整個人都懵了。他所在的消防中隊從接到出警任務一直到進入現場,沒有任何人告知他們燃燒起來的東西究竟是什麼,只是先把各種消防車都開過去再說。有水車,泡沫車,等等。為什麼不向企業問清楚呢?另外一位消防官兵告訴南都記者:「企業的人都找不到了。」
數位當晚在現場的消防官兵均證實:消防人員都並不知道起火的貨物是什麼,也都沒想到消防水車未能控制住火勢,更沒想到的是,會發生如此劇烈的大爆炸。
一位化工專家告訴南都記者,危險化學品失火不能用水去澆滅,這是常識。且不論氰化物遇水之後會產生化學武器一般的效果,像電石一類的物質,如果用水去澆,都相當於是在引爆。
而且,在一個複雜的多種化學品聚集的區域,攜帶者各種化學物質的水流動也可能會引發事故的連鎖反應和難以預計的次生災害。
就在8月12日當晚,蘑菇雲騰起的時候,瑞海公司西邊大約500米開外,東海路地鐵站以北,有一家裝修公司的工人宿舍區遭受了滅頂之災。「天上突然好多火球砸下來,像燃燒著的大鐵塊之類的東西,我們的板房整個被轟垮了。」驚魂未定的木工尹某對南都記者說:「我們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就往外跑,這時候又一個大火球砸下來,一下子就把我的左腳給炸飛了……」
他把膝蓋以下的部分簡單包紮起來之後,發現自己沒法再跑,但幸運的是,被一個熱心的東北大漢給抱起來,一起又跑了很遠。遇上警車,給接了出去。連續送了兩家醫院都發現人滿為患,最後送到更遠的第三家醫院才接受了緊急的手術治療。
迄今為止,躺在病床上的尹某也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了什麼,更不知道離自己幾百米遠的地方,就是一個堆滿了危險化學品的倉庫。
萬科清水港灣的住戶李大爺也沒有想到,那天晚上不是發生地震,而是危化倉庫的爆炸。他家離爆炸中心點的位置也不過五六百米,第二次爆炸發生的時候,衝擊波擊碎了他家房子北面的玻璃,橫貫客廳,又從南面牆壁破窗而出,家中瞬間一片狼藉的同時,他自己身上頓時也多了無數傷口,鮮血淋漓。跟其他疏散之後暫時回不了家的居民一樣,他也質疑,危險化學品倉庫怎麼就能離居民小區這麼近。
在新聞裡、網絡上,對於該倉庫為何能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質疑也在發酵,有新聞標題甚至直接質問:是誰批准了600米奪命環評。
天津環保局回應質疑: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天津市環保局一位官員對南都記者說:「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是你的事,你現在賴,將來檢察院也找你;不是你的事,現在不管誰怎麼說,將來依法依規也不是你的事。」
他告訴南都記者,一個企業要辦完手續,可能要蓋上百個章,拿到多個部門的批文。環評只是其中一個環節,環保管的就是環境的影響。就一個項目應當和居住區保持多少距離而言,歸安監局管的是安全防護距離,歸衛生局管的是衛生防護距離,而環保,則有針對污染物影響的環境防護距離。這幾種防護距離所執行的依據分別是安全影響、健康影響和污染物濃度,分別由各自的主管部門制定相應的標準。
按理說,依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各部門審批都應該是獨立進行的,「但是謹慎起見,」該官員說:「在實際的操作中,像危險品倉庫這種敏感項目,我們也都是要先參考他的安全許可,才進行審批。」
環境的防護距離又有兩個不同的概念,其一,是常規的環保防護距離,是對於污染源而言的。有污染物的排放才有污染物的防護距離。但是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這一類倉儲項目,並沒有污染物的排放,因此本身污染物的防護距離就是零。
「他這個還不比其他倉庫,按照報批的材料,只是一個臨時的中轉站,連拆封、分裝的活都不幹。如果他的生產過程,是大桶打開,分裝小桶,那就會有無組織排放。但是他申報的作業內容,連分裝都沒有,都是原桶原罐。」該官員說。
環保還要計算一個事故風險下的環保距離,這又是什麼概念呢?該官員解釋說,就是在發生事故的情況下,勢必會有一部分物質燃燒不完全,或者有毒物質要洩漏,會污染到周邊空氣。這種情況下的防護距離就是我們說的事故應急狀態的防護距離。這次事故而言,本身已經超出了預測,但也還沒有因為污染致傷致死的。
他並告訴南都記者,雖然目前事故區域存在氰化物的隱患讓所有人都很擔心,但是不管是氣體裡也好水也好,從目前監測和採取的措施情況看,並沒有因為氰化物造成的人員傷亡。而且,專業的防化人員已經進場進行勘察處置,場界內的水與外部環境之間的通道也是已經被隔斷的。環保部門不能進入事故核心區的場界內,其負責的內容,就是在場外進行監測和相關的應急處理。
「我們的監測隊伍是在現場的,如果到了需要疏散、轉移的情地步,我們會向總指揮報告。」他表示,儘管企業目前無法向有關部門提供貨品清單,但事故次生的災害風險還是在可控的範圍內。
原本,當那些放在堆場和倉庫裡的危險化學品還是貨物和「產品」的時候,其監管責任並不在環保。然而,當發生了事故,這些東西可能已經發生了洩漏、反應、損毀,變成了「危險廢物」,就必須得當作污染源管理了,環保局必須得掌握清楚其類別、數量等詳細情況並進行相應處置。只是,天津的「812」事故太大,截至2015年8月15日上午,事故核心區內的廢墟裡還在冒出火紅的火焰和滾滾的黑煙,核心區現場仍然封鎖著。搶險救災任然還排在第一位,尚無法進行清理和系統的危險品轉移、處置。
「大家都著急,但是也得有個時間和過程啊。」該官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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