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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資料圖)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援引《紐約時報》16日報道,奧巴馬政府對中國海外獵狐行動的工作人員發出警告,還指責中國追貪人員在美國從事「秘密工作」。
這樣的表態讓人頗感驚異。為什麼?因為美方不止一次地承諾加強同中方的反腐敗合作。
在上月舉行的第七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上,中美達成的127條成果清單中,在反腐敗合作一項上有詳細內容。美方除了決定在聯合國、G20、APEC等多邊框架下加強與中國的反腐敗合作外,還承諾「願與中方一道,在2015年至2016年間,尤其是2016年中方擔任G20主席國期間,為打擊跨國腐敗作出表率,包括實施G20相關反腐敗準則。」
一面表現出積極的合作姿態,而另一面卻發出警告,美國的作法實在令人費解。這不禁讓中國民眾產生這樣的疑問:美國的屁股到底是坐在貪官那邊還是在正義這邊?
要說到兩國反腐合作,美方應該不會比中方陌生。
實際上,根據1997年中美元首共同發表的《中美聯合聲明》,雙方在1998年設立了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2004年,正是通過這一機制,美方將侵吞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數億美元資金的主犯余振東遣返中國,成為中美司法合作的第一個成功案例。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更加重視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同時積極參與國際反腐合作,贏得了廣泛國際認同和尊重。中美間也逐步加強了反腐合作。
去年APEC北京會議發表了《北京反腐敗宣言》,成立APEC反腐執法合作網絡,在亞太地區加大追逃追贓等合作,攜手打擊跨境腐敗行為。美國是簽署宣言的國家之一。
緊接著的G20峰會又核准《2015-2016年G20反腐敗行動計劃》,要求採取行動建設反腐敗合作網絡,包括加強司法互助,返還腐敗資產,拒絕為腐敗官員提供避罪港等等。
今年4月,中國公安部與美國國土安全部舉行了兩部第一次部級會晤。雙方一致同意要建設性管控分歧,構建富有成效的中美新型執法合作關係。追逃追贓與遣返合作是雙方確定的未來合作領域中的重要一項。
中美加強反腐敗合作互利雙贏,符合兩國共同利益,也具有重要的多邊意義。反腐敗合作可以成為中美構建新型大國關係的一個重要增長點。
像近期的喬建軍、趙世蘭、楊秀珠等等案例,都成為中美合作反腐的新探索和新範式。美國聯邦檢察官在起訴喬建軍和趙世蘭之前,曾到中國調查取證,並得到中方大力協助。這是中國在履行2000年雙方簽署的《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的承諾。根據這一協定,雙方應在與刑事案件有關的偵查、起訴和訴訟方面相互提供協助。
在當今時代,腐敗已成為世界性難題,沒有哪一個國家能獨善其身和單打獨鬥,各國相互協調合作才是最好的反腐工具。當然,在反腐敗合作這件事上,我們並不會要求美方「報之以瓊漿」,但也絕不答應任何人給反腐合作製造人為「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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