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孫芳芹 河南綜合報道)記者從商丘廉政網獲悉,8月12日,商丘市紀委通報了七起涉醫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件,涉及商丘市七個縣區,涉案金額多在百萬以上。
分別是:民權縣中醫院原院長助理、大外科主任兼骨科主任楊如江等人受賄案;寧陵縣人民醫院骨科原主任王志廣等人受賄案;夏邑縣人民醫院骨一科原主任黃建華受賄案;虞城縣人民醫院骨二科原副主任郭劍英受賄案;商丘市第三人民醫院外四科原主任王永峰等人受賄案;柘城縣人民醫院骨科東區原主任趙慶軍等人受賄案;睢縣中醫院骨二科原主任蔣衛東等人受賄案。
民權縣中醫院原院長助理、大外科主任兼骨科主任楊如江等人受賄案。2013年1月至12月,楊如江利用職務便利,分別夥同該科醫生吳書貴、馮桂彬、羅慶偉、張建民等人,非法收受回扣共計170.111萬元。其中楊如江得款56.0499萬元,十位醫生得款97.4459萬元。2014年12月13日楊如江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吳書貴有期徒刑6年,馮桂彬有期徒刑5年6個月,羅慶偉有期徒刑6年,張建民有期徒刑5年。
寧陵縣人民醫院骨科原主任王志廣等人受賄案。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王志廣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張濤、黃凱為組長的三個醫療組收受商丘市弘高商貿有限公司經理樊尚永、副經理鄭鵬飛回扣共計64.0055萬元,其中王志廣收22.4340萬元,張濤收15.8萬元,黃凱收10.9元。案發後,被告人張濤、黃凱退回全部贓款。2014年12月11日王志廣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張濤有期徒刑6年,黃凱有期徒刑5年;樊尚永有期徒刑2年,鄭鵬飛有期徒刑2年。
夏邑縣人民醫院骨一科原主任黃建華受賄案。2011年2月至2013年10月期間,黃建華利用擔任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回扣158萬元。案發前,上繳紀委廉政賬戶13.65萬元;用於骨一科公共開支55.27萬元。2014年12月15日黃建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虞城縣人民醫院骨二科原副主任郭劍英受賄案。2012年至2014年,郭劍英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回扣共計37萬元,個人得款6萬元,給科室醫生分發24萬元,用於科室支出7萬元。案發後退還全部贓款。2014年12月16日郭劍英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015年6月25日,虞城縣監察局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郭劍英開除公職處分。
商丘市第三人民醫院外四科原主任王永峰等人受賄案。2013年2月至11月,王永峰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商丘市恆興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負責人田強以國藥公司名義給予的回扣25.2萬元。王永鋒得款7萬元,副主任李德欣得款6萬元,科室留存3萬元,餘款分給科室其它人員。2014年12月14日王永峰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判處李德欣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判處田強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2015年2月12日,梁園區衛生局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王永峰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李德欣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柘城縣人民醫院骨科東區原主任趙慶軍等人受賄案。2012年,趙慶軍任職期間夥同本科醫生楊茂領、張付祥、朱海濱、金高峰等人,非法收受回扣20.57萬元。2014年12月13日趙慶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其餘人員犯受賄罪,免於刑事處罰。2015年1月20日,柘城縣人民醫院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趙慶軍免職處分。
睢縣中醫院骨二科原主任蔣衛東等人受賄案。2013年1月至12月,蔣衛東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副主任王海港、醫生徐照運、許凌遙,收受回扣5.3862萬元私分,其中蔣衛東得款1.3498萬元、王海港得款1.3372萬元、徐照運得款1.35萬元、許凌遙得款1.3492萬元。2014年6月24日,蔣衛東四人將上述回扣款上交到睢縣中醫院廉政帳戶,並向中醫院紀檢人員說明了收受回扣的經過。2014年8月10日,王海港、許凌遙投案自首。2014年12月11日蔣衛東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其餘人員犯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睢縣衛生局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蔣衛東、王海港、許凌遙、徐照運行政降級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