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湖南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與技術偵察總隊官方微信湖南網警巡查執法報道,8月14日,28歲的祁陽縣觀音灘鎮待業青年譚某某因涉嫌謊報險情,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而被祁陽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經查,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整天無所事事的譚某某為了惡作劇,於8月14日使用天涯社區手機客戶端在天涯社區天津版塊發佈了一條題為「天津爆炸我雖錯,但我不後悔」的帖文。譚某某在帖文中稱「這起爆炸是我造成的,因為老闆給我穿小鞋逼我辭工,於是我在油罐附近放置了很多固體酒精,點燃後我就逃了,於是才發生了爆炸」等諸多與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相關的不實言論,引發不明真相的網友跟貼,造成惡劣影響。祁陽縣公安局網安部門依法對譚某某進行了傳喚,經詢問,譚某某對其故意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行為供認不諱。
譚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當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採取處罰措施。湖南網警提醒廣大網民,在網上發佈信息要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傳謠,共創文明和諧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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