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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物價局登報尋「失蹤」副局長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8-26]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26日報道,近日,湖南省郴州市物價局在《郴州日報》刊登了一則「尋官公告」,尋找該單位「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已近一個月的副局長袁國富。物價局工作人員稱,自7月27日郴州市物價局併入郴州市發改委後,袁國富就再沒來過單位。

「尋官公告」稱,若袁國富未能在8月28日前回單位人事科報到上班,將按組織規定予以辭退。

湖南省郴州物價局找不到他們的副局長袁國富了,並決定登報尋人。這則於8月20日刊登在《郴州日報》上的「尋官公告」稱,袁國富「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請於2015年8月28日前回單位人事科報到上班,否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予以辭退」。公告落款為今年8月8日。

昨日,郴州市物價局一名工作人員接受新京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說,「袁局長還沒回來上班」。他稱,袁國富失聯前,郴州市物價局併入郴州市發改委。兩個單位7月27日正式合併後,袁國富就再沒來過單位。

郴州市發改委的工作人員稱,雖然兩個單位合併了,袁國富還是擔任物價局的副局長,職位目前並沒有調整。失聯前,袁國富看起來一切正常,「領導工作比較忙,並不能每天都會看到,從下屬的角度來看,並沒有什麼反常的情況。」

郴州市發改委的上述工作人員透露,他們已於8月23日,發佈了《郴州市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袁國富「擅自離崗」》的通知。如果到了最後期限8月28日,袁國富仍然失聯,將按組織規定處理。

多地曾登報尋找失蹤官員

這不是郴州第一次登報尋官。2012年2月24日,郴州市農機局也在《郴州日報》發佈「尋官公告」,找他們的副局長:「王昌宏同志,請你見報後務必在3月10日之前回局上班,否則後果自負。」

當時,王昌宏已經失蹤3個多月。登報尋官前,郴州市農機局曾花費大力氣找人。當地媒體報道說,一名科長甚至整理出了一本《尋找副局長日記》。

最終直到紀委介入,才從外地將王昌宏追回。他因違規經商,欠下400多萬債務,其中還有高利貸,所以一逃了之。

去年9月,廣東省陽江市地稅局也曾登報尋找該局程村分局局長林其軍,「林其軍:你回我單位報道後,9月3日起失去聯繫,現限你立即與我單位聯繫,並自9月17日起十五天內回單位上班,或辦理請(休)假手續。逾期不歸,我局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一切後果自負。」

到目前,林其軍仍沒有消息。當地司法機關披露的信息顯示,林其軍身陷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林是被告,法院開庭審理時林未到庭。

當地媒體報道稱,林其軍以買下一塊2000多平方米的土地,蓋大樓為由,向30多人借了5861萬元。還款日前一天,林失蹤。債主報案後,當地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

今年3月,嘉興市財政局也登報尋找該單位的普通公務員郭忠明。昨日,嘉興市財政局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還沒有郭忠明的消息,「局裡已經按照相關規定做了辭退處理」。

「做好預案 避免單位逃避監管責任」

雖然現行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不過一些地方已將發佈「尋官公告」,作為尋找失蹤官員的「官方應對方案」:發現官員失聯後,先由單位悄悄找,如王昌宏;找不到,再發佈公告,公告中寫明「最高期限」,逾期未歸則辭退。如果有證據證明涉及其他問題,如林其軍,則由公安機關等部門繼續調查。

國家行政教授竹立家對新京報記者說,鑒於近年來屢曝官員失聯事件,失聯官員多有違規經商等問題,應該明確失聯「預案」的具體程序,發現官員失聯後,所在的單位在多長時間內,報到組織部門、紀檢部門等,作出明確規定,而不是簡單發佈一則公告。「避免一些單位先自行『悄悄找人』,貽誤了『找人』時機,並借助公告,逃避應該擔負的監管責任」。

      責任編輯: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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