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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曉明(資料圖)。 【文匯網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9日經過表決,免去奚曉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據中新網報道,2015年7月12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奚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奚曉明生於1954年6月,江蘇常州人,1972年1月參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奚曉明曾任最高法院研究室書記員、最高法院研究室審判員、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等職,2004年6月起,奚曉明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據瞭解,奚曉明是中共十八大後,中國最高審判機關落馬的首個省部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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