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8月28日,證監會網站通報了近期向公安部移送的22起涉嫌犯罪案件,該22起案件分別為3起市場操縱案、7起內幕交易案、6起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和6起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及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案。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加上此次移送的案件,今年以來,證監會正式啟動刑事移送程序的案件總數已達48起。
此前,據媒體8月25日報道,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劉某及離職人員歐陽某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等,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同時被要求協助調查的還包括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徐某等8人,以及《財經》雜誌社王某等人,前述8人涉嫌違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而王某則涉嫌夥同他人編造並製造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
上述種種跡象表明,一場前所未有的監管風暴已經來臨。另據同花順統計數據表明,除了上述涉嫌犯罪案件以外,今年以來,僅由證監會進行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數量已多達63家,超過了以往任何一年的數量。
律師望「執法」「聯動」常態化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最新的處罰案例中,原東興證券研究員李根就成為了第二位因洩露內幕信息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研究員。作為證券行業從業人員,時任東興證券研究所電力行業研究員的李根在明知洩露內幕消息違規的情況下,將預先知悉的信息發佈給相關機構和個人,並親自參與股票買賣,不料不賺反虧,最終還被證監會處以45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本次證監會將22起案件移送公安部門,是行政執法向犯罪偵查的過渡,這意味著該22起案件已涉嫌構成犯罪。
「與以往個案移送不同,本次證監會批量移送涉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非法經營六個領域共22起案件,這顯示出在目前特殊狀態下,證監會正在全面深入地打擊證券違法違規行為,也顯示出行政執法與司法偵查的高度聯動性。」王智斌律師稱。
「不過,這種『嚴格執法』和『高度聯動』是否能夠實現常態化,尚需觀察。」王智斌律師直言。
王智斌律師認為,完善的立法、嚴格的執法,以及全面的投資者權益保護制度,是維護證券市場健康交易秩序最重要的三個方面。本次證監會向公安部門移送22個案件,這對維護現階段的市場秩序固然重要,然而,即便嚴格執法能夠常態化,這也僅僅解決了執法問題,
因此,在執法部門「給力」之時,我們仍應清醒地看到在立法層面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層面上存在的諸多缺失。比如,在立法層面,受限於《證券法》的規定,證監會對於虛假陳述的行政罰款不能超過人民幣60萬元,這顯然不足以震懾潛在的虛假陳述行為人;在投資者權益保護層面,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就內幕交易行為人、操縱市場行為人對投資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做出具體司法解釋,這導致相關司法實踐長期停步不前,甚至違法違規者根本無需考慮民事賠償問題。
63公司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與此同時,上市公司亦面臨監管的高壓態勢。據同花順統計數據表明,在今年以來遭證監會立案調查的63家公司中,僅7月以來「中槍」的公司就多達39家,占比逾六成,高達61.90%。
其中,上市券商就多達4家,分別包括廣發證券(000776.SZ)、海通證券(600837.SH)、華泰證券(601688.SH)、方正證券(601901.SH),其立案調查時間分別為8月26日和25日。
此前,上述四家券商均發佈公告稱,因涉嫌未按規定審查、瞭解客戶身份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不過,公告並未披露被調查的具體原因。當時,市場猜測或與場外配資有關,但均沒有得到四家券商的官方回應。
8月28日,針對近日被證監會調查一事,海通證券董秘黃正紅在海通證券中期業績說明會上首次透露,此次被調查確實和接入外部交易系統的部分客戶進行場外配資有關,目前公司還在等調查結果。
黃正紅表示,此前根據風險管理和交易策略的需要,證券公司都會對接入外部交易系統的客戶開戶手續和資格以及外部系統是否會對公司系統產生影響等方面進行審查,雖然提供外部的時候都會和客戶約定不允許利用這個通道去做違法違規的事情,但是並沒有這個權力去做後續的檢查。
當天,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位券商人士處獲悉,券商信息系統的第三方接入正成為當前券商7項自查項目的重點項目之一。
「監管層要求各家券商做好接入系統的規範管理。協會擬頒佈一個新規定,系統接入必須瞭解客戶、瞭解交易對手,對業務活動、業務類型穿透調查,接入後要仔細驗查,要對客戶的交易行為負責。因此,違規券商將面臨暫停業務、加重罰款的處罰。」有券商人士如是說。
同樣,與配資業務有關的同花順(300033.SZ)、恆生電子(600570.SH)也均於8月19日宣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此外,在8月遭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公司還包括*ST舜船(002608.SZ)、安碩信息(300380.SZ)、*ST成城(600247.SH)、恆順眾昇(300208.SZ)、神開股份(002278.SZ)等5家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ST舜船宣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次日,公司收到的一紙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給出了註腳。江蘇證監局表示,「經查,你公司2014年報存在前期重大會計差錯,財務數據失實。你公司存在將2013年前已取消採購訂單、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的長賬齡預付進口設備款掛列預付賬款,將2013年及以前年度不符合銷售確認條件的船舶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問題,應追溯調減2013年淨利潤2745.90萬元、年初未分配利潤6810.63萬元、年末淨資產9556.53萬元。」
對此,*ST舜船表示,如公司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