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孫芳芹 河南綜合報道)9日,從新鄉市紀委獲悉,新鄉市人大內司工委原主任劉盡忠及新鄉日報社原黨委委員、紀工委書記霍獻紅等兩名官員因受賄等原因,同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根據新鄉市紀委發佈的通報,劉盡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違反財經紀律、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決定給予劉盡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霍獻紅受賄、挪用公款、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違反財經紀律,決定給予霍獻紅開除黨籍處分,並由主管部門給予其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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