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由於水位下降及污染,洞庭湖濕地面積逐漸減少,危害鳥類等生存環境。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董曉楠 湖南報道)9月22日,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分組審議省政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和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其中公佈了全省117個水污染問題比較嚴重的區域及點源清單,並建議盡快研究制定出台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切實保障居民飲水安全。
今年8月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組織8個執法檢查組進入近60個縣市區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主要制度逐步得到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逐年下降。2014年全省氨氮、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為15.44萬噸、122.9萬噸,分別比2013年下降2.1%、1.6%。湘資沅澧四水流域已實施1740個污染整治項目,今年上半年湘資沅澧四水干流水質總體為優。
洞庭湖水質中度污染
記者查閱公佈的清單列表發現,今年上半年洞庭湖水質繼續惡化,6月份的水質總體下降為中度污染,其中2個斷面屬Ⅳ類、9個斷面屬Ⅴ類,總磷污染繼續加重。
湖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潘碧靈在先前接受記者採訪時曾表示,洞庭湖是過水性湖泊,但是是按照封閉性湖泊標準測算水質,而經檢查發現,部分河流入洞庭湖的水質比較差,特別是長江三峽建壩以後,上游來水量急劇減少,湖水自淨能力急劇下降。而在污染減排方面得到部分控制,但仍存在生活污水部分直排及農業、漁業污染狀況,造成洞庭湖水質近年來富營養化比較嚴重。另外還發現洞庭湖區近年來濕地面積減少,魚類和鳥類的生存環境惡化。
省人大建議嚴格究責
針對報告提及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環境保護准入把關不嚴、監管不力問題,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建議盡快研究制訂出台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對水污染問題突出、少數領導對區域內較多的三無企業非法生產、環境污染監管嚴重失職的,建議省政府對這些區域實行限批,約談其政府主要負責人,並嚴格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