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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老太日本碰瓷?帶團領隊導遊否認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10-07]

【文匯網訊】新京報報道,針對中國老人在日本京都「碰瓷」索賠10萬日元的消息,昨日,當事老人所報團的廈門一旅行社多位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否認老人在日本「碰瓷」一事,並稱老人腳部受傷。

4日,網傳一則日文版通告引起熱議。其稱2015年8月21日下午5點左右,京都一名餐廳女老闆,駕車在祗園歌舞練習場前緩慢行駛時,一名中國老人突然倒在倒車鏡前大叫「痛死了」,女老闆隨即叫救護車送老人入院,診斷結果「沒有任何受傷」。女老闆被老人家屬及翻譯在醫院圍了2小時,家屬要求「付錢」。結果,女老闆付了10萬日元。當地警察在咨詢時表示「這是脅迫與恐嚇。這是犯罪」。通告稱今後遇到類似情況請第一時間聯繫110。

5日,有媒體率先報道稱此通告表述事件為真。報道裡採訪了通告發佈方京都祗園町南側地區協議會的會長高安美三子、該協議會防犯防災委員長村上茂(通告起草者)等人。但沒有中方當事人和日方涉事司機的內容。

經記者瞭解,祗園町南側地區協議會是京都當地一民間組織。

隨後,涉事老人的女兒楊女士對媒體表示,「母親是被車撞的,絕不是故意碰瓷。」

她表示,「醫院說80%骨頭沒事,考慮到跟團等客觀因素,當時我們向日方當事人要了10萬日元(約5300元人民幣)。現在腳還腫著,沒有痊癒」。

記者昨日致電事發地祗園町所屬的京都東山警察署,該警察署一工作人員表示,該事件在日本國內同樣引起熱議,曾有許多人打電話詢問此事,但因無法提供當事人的姓名,無法告知詳情。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曾看到過京都祗園町南側地區發佈的公告,「但對於公告的部分內容無法認可。其實這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如果無人訴訟的話,警方不會進行調查。」

焦點1 到底有無碰瓷

涉事司機稱老人並非自己撞車上

據該旅行社的領隊劉女士對記者介紹,8月20日,其帶隊廈門一旅行團前往日本進行為期6天的旅行。當事老人和女兒、女婿、外甥、老伴等一家五口隨團出發,其中當事老人今年已68週歲。

劉女士稱,8月21日下午,日本時間5點左右,和導遊陳先生帶隊到事發地點,之後旅行團成員自由活動。

「我和導遊暫時離開,半路上接到電話說,有客人被車撞了,我們就趕緊回去,」該領隊稱,到了現場,老人已經坐在了撞人女司機的車裡,也已有人報警,「通過翻譯女司機和圍觀者的話瞭解到,女司機當時車速緩慢,右邊道路有人,女司機就往左邊讓了一下,而當時老太太背對著女司機,在車子左前方拍照,所以撞到了老太太的右腳。」

劉女士的說法得到導遊陳先生的證實,並稱警方、女司機、被撞老太太家屬一起將老人送到醫院檢查,「拍片顯示結果『非骨折性』,但老人依然傷得厲害,當時腳就腫了起來,後來幾天的旅行,老人全程坐在巴士上,無法走路。」

對網傳老太太「碰瓷」的說法,該領隊和導遊陳先生均予以否認:「從頭到尾,日本女司機從未否認過自己撞到了老人,但也要說明的是,女司機不能負全責。」

日方車主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老太太受了輕傷,通告說沒有受傷不是事實,老太太並非自己撞到車上,「但車速非常慢,也可能有老太太不小心的因素。」

焦點2 為何選擇「私了」

「老人家屬覺得走保險程序麻煩」

導遊陳先生對新京報記者介紹,女司機在醫院表示希望事情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乘客家屬希望私下解決:「老太太家屬覺得走保險程序繁瑣,心中沒有底,要求女司機給予10萬日元賠償,雙方平心靜氣地商議了兩個小時左右,最終達成一致。」

涉事老人的女兒楊女士對媒體表示,當時日本司機是打算走保險公司賠償的,但由於申請保險的過程非常繁瑣和耗時,可他們在日本的行程有限,為了能早日回國,雙方都同意先私了,再由日本司機自己去解決保險的問題。可楊女士並不瞭解該要多少錢合適,於是就乾脆參考了團費的7400元的價格,最後和司機商定了10萬日元(約5300元人民幣)的醫療與損失費。楊女士表示,這名女司機並沒有提出異議,而她和家人也沒有威脅她,反而一直都很佩服這位司機,覺得她很有擔當。不過,楊女士表示,這5300元錢,其實比起回國後繼續給母親療傷的錢,根本不算什麼了。

日本車主則對媒體表示,「本希望通過日本保險公司付錢,但中方當事人希望付錢私了,因此在現場付了10萬日元。今後會通過日本保險公司繼續誠懇應對」。

焦點3 協議會為何發文

承認通告有失實之處,會進行更正

導遊陳先生對記者表示,昨日早晨已聯繫涉事女司機:「女司機說協議會發佈的公告並未向其取證,女司機本人不認可公告內容,她本人已答應和協議會交涉,如果順利的話,協議會近期將會撤掉公告,並發佈聲明表示其之前說法不實。」

京都祗園町南側地區協議會昨日對媒體表示,「此前通告文中說沒有受傷,但之後瞭解到,中方當事人受了輕傷。原來的文告有失實之處。今天會發文,進行更正」。

對於為何發佈此前通告,京都祗園町南側地區協議會稱,「在日本,發生交通事故時,要通過警察和保險公司處理。要求對方現場付錢,會令人質疑是恐嚇碰瓷。發文是為呼籲祗園町居民留意這一點。」

首先報道此事件的中國媒體記者也發佈微博稱,協議會的通告內容失實,是協議會的老齡成員在沒有充分確認事實的情況下,自行撰寫,並通過協議會分發給祇園400戶居民。

截至昨日22時,京都祗園町南側地區協議會暫未對外公開發文更正。

■提醒

國外遇交通意外找警察保險公司

北京旅遊協會副秘書長劉思敏表示,在國外旅遊萬一發生交通意外,首先應該報警,最好不要私自處理。如果情況不嚴重,可以私自處理,但最好有警方出具的裁定書和相關責任意見,這樣能夠避免糾紛發生。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提醒說,在日本,遇到交通事故,和中國一樣,通常都要通過警察和保險公司處理。雙方都願意私了的話,是法律允許的。「日本的訴訟成本很高,車禍等賠償,大量通過示談形式解決,有時是車主與被侵權人雙方談判,有時是車主委託保險公司示談,外國人在當地發生類似剮蹭事件,也建議私了解決,或者小額訴訟方式解決,該方式時間短,形式比較簡單。」

      責任編輯:陳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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