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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蟻貪」官員持續受賄6年終獲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10-08]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田雯 南京報道)從10月8日起,南京市紀委在全國首開黨紀黨規「公開課」,「授課老師」是南京的紀檢監察工作人員,以紀委查辦的現實案例,向領導幹部宣講黨紀法規。當天公佈了南京市雨花經濟開發區原拆遷組組長吳玉斌「螞蟻搬家」式貪腐,每筆受賄數額雖不大,但持續6年受賄,近日被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原南京市雨花經濟開發區原拆遷組組長吳玉斌利用負責房屋面積測量、拆遷談判、協議簽訂等工作的職務便利,為被拆遷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被拆遷10餘人給予的「感謝費」。

就這樣,短短的六年時間,吳玉斌「螞蟻搬家」,積少成多,共累計收受賄賂31.6萬元。2015年8月,吳玉斌被南京市雨花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

經查,2007年底,吳玉斌利用其在開發區二期工業用地拆遷項目中負責房屋面積測量、拆遷談判、協議簽訂等工作之便,為汪某某在測量面積上,拆遷價格談判上,協議簽訂過程中,提供了方便。最後收受汪某給予的好處費2萬元。

2008年至2010年,吳玉斌利用同樣的方法,在濱江大道拆遷項目中,先後給傅某某、馬某某、陳某某、毛某某、毛某某、程某等6人提供方便,謀取拆遷過程中的不正當利益,最後分別收受「感謝費」2萬元、5萬元、2.6萬元、3萬元、10萬元。

南京市紀委表示,「蟻貪」通常有兩種模式:一種是職務不高,卻把手中的「小小權力」用到了極致,最終釀成「小官大貪」的悲劇;另一種是,像「螞蟻搬家」似,「貪」之不多,卻像辛勤的「螞蟻」一樣,「貪」之不懈。

吳玉斌就屬於標準的「蟻貪」,職務不高,但手中卻握有執行政策和具體辦事的的權力,這些原本應該用來服務群眾的權力,在他手中卻成為向群眾索取好處的籌碼,大搞權錢交易,把原則和責任全部拋至九宵雲外。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我幫你辦事,你給我好處,皆大歡喜。孰不知,「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吳玉斌的教訓,告訴黨員幹部:「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責任編輯: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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