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去年的特首問答大會上,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黃毓民早前被律政司檢控普通襲擊罪,案件9日預審。黃毓民質疑控方未有披露全部資料予他,並在庭上直指從未見過普通襲擊案有26位證人,認為絕對是政治檢控。另外,黃毓民透露已聯絡當日在場的議員及官員作辯方證人,但暫未有回覆,要求再押後作第二次預審,案件最終押後至11月20日作第二次預審。
黃毓民9日未有律師代表,揚言會繼續自辯。他投訴控方未有轉送所有文件予他,包括54項不會被控方採用的證物。黃解釋,早前從控方的證物表中得知共有12項不被採用的證物,遂要求控方披露該些文件,因可能對辯方有利。但黃後來才知,不被採用的證物共有54項,質疑控方只披露當中的12項,是對他不公平。黃續指此類簡單的普通襲擊案要傳召26名證人是不尋常,明顯是針對他的政治檢控。
控方:應黃要求才披露證物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解釋,只要辯方要求,便會披露不被採用的證物,但不會主動交出該類證物,故控方已盡責地披露黃所要求的12項文件。
去年7月3日特首問答大會泛民離場抗議,會議一度暫停,正當休會期間泛民向講台前的梁振英高叫口號,場面混亂。黃毓民爬上議員桌上,向梁振英投擲文件,保安員立即制止;另一端的陳偉業和陳志全則向梁投擲紙星星,以示對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強行通過新界東北前期研究撥款的不滿,而黃毓民幾乎在同時間,拿起議員席上的玻璃水杯擲向梁,玻璃杯在梁身後落地,碎片散落一地。特首辦隨即報警,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