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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富才。 【文匯網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12日,廣東省紀委發佈消息,日前,經省委同意,省紀委對省國資委原黨委書記劉富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劉富才違反組織紀律,未向組織報告擅自出國,也不參加組織生活,長期滯留國外不歸;拒不配合組織調查;在擔任省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期間,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長期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將本人及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在單位報銷。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
廣東省紀委稱,劉富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參加組織生活,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長期滯留國外不歸,拒不配合組織調查,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富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
記者瞭解到,生於1952年的劉富才目前已經退休。此前,他先後任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運輸部部長、湛江港務局任局長兼黨委書記、廣東省經貿委主任。2004年,劉富才任廣東省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2009年10月後任省國資委黨委書記。早在2001年,時任廣東省國資委副主任的劉富才已經是正廳級幹部。
據媒體報道,劉富才曾任廣東省十一屆人大代表。2009年,他在省兩會上反駁媒體報道「企業退休人員收入不如公務員」時表示,兩者並不具有可比性。他以自身收入為例說,省屬企業中上層幹部的收入由年薪和績效工資構成,一般年底考核都能達到良好以上,那樣他們一年的收入就有接近60萬元。「而我是一名正廳級幹部,一年的稅前收入才不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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