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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延昆。資料圖 【文匯網訊】據《北京日報》消息,近日,中共中央批准:張延昆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
1963年出生的張延昆,現年52歲,曾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辦公廳、國家司法部任職。調任北京後,張延昆歷任北京市委辦公廳正處級秘書、懷柔區區長、順義區區長。
2009年3月,張延昆出任順義區委書記。2013年1月,張延昆晉陞為北京市副市長。近日,他被中共中央批准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
具有中央黨校法學理論專業背景的張延昆,主要負責公安、安全、司法、交通(含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產、消防和信訪方面工作。
根據2013年公佈的北京市長副市長分工部分調整,張延昆不再負責人口綜合管理方面工作,新增加了交通方面工作。記者查閱近一年來,張延昆的相關活動報道,很多也都集中在交通領域。
去年12月,他曾同市民一起乘坐地鐵,體驗7號線首日運行。張延昆告訴媒體記者,他經常乘地鐵,當天早晨也是坐地鐵來的。
截至目前,北京市委常委班子今年已先後迎來潘良時、張工、戴均良、張延昆四位「新人」。
張延昆簡歷:
張延昆,男,漢族,1963年1月生,河南方城人,1985年4月入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畢業(中央黨校法學理論專業),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政工師、經濟師。現任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副市長。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助理調研員,國家司法部辦公廳部長辦公室秘書、正處級秘書,北京市委辦公廳正處級秘書,懷柔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懷柔區委副書記、區委黨校校長,懷柔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區長,順義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公安、安全、司法、交通(含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產、消防和信訪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民防局、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北京西站地區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聯繫北京衛戍區、武警北京市總隊、市郵政局、北京鐵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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