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都16日報道,浙大支教女生因火車票遺失被要求補全票,將昆明鐵路局告上法庭,日前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已立案。公民代理人、浙大法學院學生向南都記者透露,最初同意訴前和解,但遭昆明鐵路局明確拒絕,正式立案後鐵路局主動要求和解,又被學生拒絕。昆明鐵路局回應南都記者稱,鐵路方面依法依規執行、並無過錯,立案前後態度一致,尊重學生的訴訟權利。
昆明鐵路否認立案後求和解
被網友稱作挑戰「鐵老大」權威的,是浙江大學教育學院大二女生陳繪衣,今年19歲。今年暑假她赴雲南山區支教,購買了杭州東站發往昆明的K739次車票,在登車時不慎遺失。陳出示購票短信、拍攝的紙質火車票照片和二代身份證後,列車長仍要求其補票。到昆明站後,陳試圖退票遭鐵路方面拒絕,還被告知「這是鐵路總公司規定」。
隨後陳繪衣一紙訴狀將昆明鐵路局告上法庭,而公民代理人是浙大法學院大三學生秦曉礪。秦曉礪向南都記者出示的文件顯示,8月18日浙江大學本科生院向杭州鐵路運輸法院推薦秦為公民代理人,9月22日法院發文通知其出庭。
秦曉礪稱,昆明鐵路局查驗有無購票很容易,但堅持要依據現行規定補票,稱只是按規矩辦事。昆明鐵路局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鐵路局是依照合同法第294條規定和鐵路相關規定執行,並無不合理。
陳繪衣等人認為,「坐一趟車,買兩次票」顯然有違公平,火車票實名制早已不存在技術壁壘,紙質票無法作為購票的唯一「合同約定」,鐵路部門現行規定陳舊僵化。而昆明鐵路局向南都解釋,他們只能執行規定,而非立法單位。
大學生稱希望推動法規改進
「立案受理前學生一方同意訴前和解,但三周後被立案庭告知昆明鐵路局明確拒絕。」秦曉礪向南都記者透露,正式立案後此案轉給民庭,民庭一法官致電稱昆明鐵路局主動希望和解,即退還車票款承擔訴訟費,但當事女生態度堅決地拒絕和解,希望以此引起社會關注、推動不合理的規定改進,讓公眾受益。
「立案前後鐵路局的態度是一致的,我們尊重學生訴訟的基本權利,也將積極應對。」昆明鐵路局宣傳部門向南都記者解釋,他們在9月30日才收到法院通知文書,此前未接到投訴,正式立案前昆明鐵路局未授權任何人對此表態,未經授權的任何人也不能對此表態。
秦曉礪向南都記者坦言,「鐵路部門一定程度上還在延續『鐵老大』的強權思維,作為全民所有制的國企,服務公眾應比盈利更重要,希望多為百姓服務。」
秦曉礪稱,他曾和法學院一些教授學者討論,老師們支持學生狀告鐵路部門、推動法規優化,此外法學院將就此召開專家探討會。原定11月4日開庭,法院要轉普通程序審理,或將於11月下旬延遲開庭,秦曉礪稱勝算概率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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