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新網報道,日前民政部發文,從9月中旬起,除辦理涉台和9國的公證事項外,各級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即大家熟知的「單身證明」。新政實施月餘,全國多地已停開「單身證明」,一些居民卻遭遇政策「真空期」的尷尬,需要證明「單身」時無證可開,一部分人在買賣二手房等業務中,需承擔隱性風險。
多地停開「單身證明」 新政完全落地需緩衝
為證明自己單身「跑斷腿兒」,此前常常遭到吐槽。9月中旬,國家民政部發佈《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除辦理涉台和哈薩克斯坦等9國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開具「單身證明」。
據中新網生活頻道不完全統計,截至10月29日,全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陝西、內蒙古等省份停開「單身證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單身證明」,即(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包括證明未婚、離婚後無再婚、喪偶後無再婚等單身狀態。一般來說,居民辦理銀行貸款、落戶、二手房買賣、入職等業務時,可能會用到。
我國每年開具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數量龐大。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全國29個省民政部門共提供841萬份婚姻狀況證明,占婚姻登記機關工作量的58.5%,超過婚姻登記工作量。
民政部門不開「單身證明」了,仍需證明「單身」的事怎麼辦?據悉,多數省份還未出台明確的措施,處於新規的「真空期」。一些機構表示,如果確實需要證明婚姻登記情況,可以借助核實戶口本、個人簽訂「單身聲明」或「未婚聲明」等形式,南京、濟南、廣州等城市實行此項政策。另外,一些城市的房管、公安、稅務、銀行等部門之間可發函,溝通、對接居民婚姻狀況,為新政全面落地留出「緩衝」。
「證明單身」仍需要 警惕糾紛風險
對於不少市民來說,停開「單身證明」是件喜大普奔的事情,不必再為一紙證明焦頭爛額。不過,新規實施一個多月以來,在與之相關的政策未出台、推廣以前,一些機構仍需「單身證明」才能辦事。房產過戶、落戶、公積金貸款等大事,遇上政策過渡期,成了大麻煩。
日前,山西太原一位市民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中心的材料清單中包含單身證明,可是婚姻登記處卻不再出具,太原公積金中心一度暫時停辦單身人士申請公積金貸款業務,以等待新的政策文件出台。中新網生活頻道梳理媒體報道,南昌、廣州、蚌埠等多地市民的遭遇與此相似。
此外,買賣二手房過程中,由於賣方可以不用提供婚姻登記情況證明,買家就有可能陷入夫妻共有房產的糾紛。
北京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業務員告訴中新網生活頻道,此前二手房交易中,家庭唯一住房且滿五年的業主,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現在處於新舊政策交替期,不用提供單獨的「單身證明」,看業主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即可。
「有的人已經領了結婚證,但是戶口本上顯示未婚,房產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只登記在這個人名下,買賣的時候可能會有糾紛。」這位業務員表示。
據媒體報道,重慶此前就發生了這種狀況,一位女士在未告知丈夫的情況下,出售個人名下房產,但該房產實際上屬於夫妻共有,丈夫起訴妻子要求分賣房款。法律人士分析,如果夫妻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有可能取消房屋交易,買家也就空歡喜一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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