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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楊棟樑。 【文匯網訊】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樑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5年8月1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楊棟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在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他曾率工作組連夜趕赴事故現場,17日晚還在參加事故工作會議。楊棟樑是十八大以來第6位被查的中央委員。
官方簡歷顯示,楊棟樑出身石油系統,從1972年10月參加工作至1994年7月,他在石油系統工作近22年,履歷覆蓋華北石油會戰指揮部、華北石油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等,直至中原石油化工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
從1994年7月開始,楊棟樑離開石油系統調赴天津。在此後將近18年時間裡,楊棟樑一直在天津任職。2012年5月起,分管政府常務工作的楊棟樑從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一職卸任,出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棟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用秘書並收受財物,違規為其子工作安排、職務陞遷打招呼,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出國期間擅自改變出訪計劃和路線;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揮霍浪費公款,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違規配用公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違規多佔住房;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違規使用國有資金。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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