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張艷利報道)日前,吉林省人社廳和吉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決定為該省抗日戰爭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
《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中規定的1945年9月2日(含)前參加革命工作、截至2015年9月1日仍健在的老工人,每 人一次性發放慰問金5000元。此次發放所需資金由原所在單位支付,所在單位確有困難無力支付或破產的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一次性慰問金不屬基本養老保險 待遇,所需資金不得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屬於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的領取人,由領取人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地人保部門負責對領取條件認定和一次性慰問金發放工作。由同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提供參保退休人員當中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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