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國家審計署網站11月6日發佈公告稱,2014年至2015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14個盟市的81個旗縣(區)民政局審查把關不嚴,為884名不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財政供養人員發放低保資金1076萬元。
2015年9月,審計署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29個中央部門、7個中央企業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重點審計了這些地區和單位財政存量資金盤活情況,以及保障性住房、扶貧及社會保障、環境和生態保護、涉農及就業服務等民生領域項目推進和政策落實情況,抽查了758個單位、595個項目,涉及項目資金1011.7億元。
審計也發現,一些財政資金未及時支出,部門和地區還存在貫徹落實民生領域政策措施不到位,部分重點建設項目推進緩慢等問題,有關制度障礙亟需切實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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