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譚力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譚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譚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譚力利用其擔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中共廣安市委書記、中共綿陽市委書記,中共海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黨工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2014年7月8日,中央紀委發佈公告稱,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長譚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9月30日,譚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經查,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參加高消費娛樂活動;與他人通姦。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其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譚力簡歷
譚力,男,1955年10月生,漢族,重慶市人,大學學歷,教授,1972年2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2.02 — 1973.08 四川省長寧縣桃坪公社興龍一隊知青
1973.08 — 1975.07 四川省高縣師範學校學習
1975.07 — 1979.09 四川省長寧縣桃坪公社大橋小學、縣文教局、縣委宣傳部工作
1979.09 — 1983.07 重慶師範學院政史系政史專業學習
1983.07 — 1985.06 四川省宜賓地區教育局工作
1985.06 — 1995.09 四川省委第二黨校行政管理學教研室教師、副主任、主任
(其間: 1993.04 — 1995.09在郫縣縣委掛職鍛煉任副書記)
1995.09 — 1996.07 四川省郫縣縣委書記
1996.07 — 1997.08 四川省郫縣縣委書記,代縣長、縣長
1997.08 — 1997.10 四川省成都市市長助理,郫縣縣委書記、縣長
1997.10 — 1998.05 四川省成都市市長助理,郫縣縣委書記
1998.05 — 1998.06 四川省成都市市長助理
1998.06 — 1998.10 四川省成都市委宣傳部部長
1998.10 — 2001.03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1.03 — 2004.01 四川省廣安市委書記
2004.01 — 2004.12 四川省廣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4.12 — 2009.03 四川省綿陽市委書記
2009.03 — 2010.01 海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0.01 — 2011.02 海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省長
2011.02 — 2012.05 海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省長,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工委書記
2012.05 — 2014.07 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工委書記
2014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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