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7旬翁去年5月被妻子懷疑「私吞」綜援金,在黃大仙橫頭磡邨家中爭執期間,亂錘將對方扑死,死者頭、臉及頸部有多達33處傷口。老翁早前承認誤殺罪,法官26日指案件暴力,死者死前應感到十分驚恐,考慮被告年邁、沒有案底,故將監禁刑期由9年減至7年。
已退休10年的被告胡錦祥(77歲),被控於去年5月26日謀殺妻子黎秀芳(76歲)。案情指妻子質疑被告「私吞」綜援金,他遂展示社署文件及銀行存摺證清白,惟妻子不信,稱「最多同你死過!」並剪爛其衣物、丟雜物及以鐵錘攻擊他。被告先用手擋,之後搶去鐵錘並打向妻子頭部,被告形容當時「成個人失控」,打了多少遍都不知道,事後發現妻子死去,翌日將事件告知兒子及稱想自殺,兒子阻止並勸喻他自首。
子孫求情信:出獄後供養他
胡早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但承認誤殺罪。律師呈上其3名子女及兩名孫兒聯署的求情信,表示案件令家人非常悲痛,已無法挽回,但已原諒胡,出獄後亦會繼續供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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