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7日繼續聆訊,負責啟晴邨及紅磡邨二期的總承建商中國建築首次作供。中建房屋工程部總經理兼中國建築集團董事宋增雄表示,對事件表示遺憾,認為監察程度有需要改善,最終承認從合約而言「係有一定責任」。他指合約雖列明承建商須用無鉛焊料,但沒有規定確保食水不含鉛。
宋增雄供詞提到,知悉需要確保水喉物料不含鉛,但總合約條款沒有要求總承建商,於施工期間及後期檢測焊線及焊接位是否含鉛等,而且房署及水務署亦先後簽發供水申請表格及滿意紙。宋增雄又稱,鉛水事件後已停止與分判商何標記合作,無再邀請對方參與投標。
對受影響居民感遺憾
宋增雄供詞續指,中建非常關注及擔憂鉛水事件,為受影響的居民感到遺憾,中建事後已為兩邨安裝臨時供水系統,並為住戶安裝濾水器及繳交臨時履約金等,但他強調中建在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情況下實行以上措施。他又指,中建事發後採取中央採購焊料、實施測試含鉛水平,及食水喉安裝質量監控等程序,確保食水質量,現於荃灣及青衣居屋項目試行。
宋增雄其後接受委員會代表律師許偉強盤問,承認因焊料是雜項物料,不屬高風險項目,故中建沒有進行檢測及監管工作。他又承認地盤人員無意識到焊料有如此大問題,但他否認違反公司規定,指焊料是由分判商職員驗收,中建無派員收貨,亦無向分判商索取送貨單。
房委會代表律師何沛謙引述一份中建就啟晴邨,向房署呈交的分判商管理計劃,當中列明分判商需向地盤總管,申請接收物料時間及擺放位置。宋增雄表示,有關物料申請僅為方便地盤管工控制物料運輸,以免影響施工,他又指出,當時房署沒有要求檢查焊料,故中建亦無就焊料進入地盤作出規管。
何沛謙續指,中建既然知道物料需符合英國標準,即使焊料不屬房署要求必須呈交的物料,中建亦應作出檢測,質疑中建是否未有履行合約要求。宋增雄回應指,他們已向房署提交合格的焊料,獲批後要求分判商處理,故認為中建已履行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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