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郭建麗、 實習記者 圖們 18 日 內蒙古電)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召開新任主要領導任職宣佈大會,經內蒙古黨委決定,提名李志斌同志為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長人選,提名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同時擬任命李志斌同志為內蒙古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提名免去趙雲輝同志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職務,趙雲輝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市公安局督察長職務。另外,12月12日下午,赤峰市公安局召開領導幹部大會,宣佈內蒙古黨委、赤峰市委關於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同志職務任免的決定,新任赤峰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於海提名為赤峰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於海,1963年3月生,此前擔任內蒙古公安廳禁毒總隊總隊長。
新任呼市公安局局長李志斌表示,呼和浩特市是全區的心臟,維護社會穩定任務艱巨、責任重大,今後工作中,一定認真履職盡責,決不辜負組織和人民的期望,決心做到「四個一定」,不搞短期行為、不做表面文章,努力營造真抓實幹、擲地有聲的工作氛圍,力推呼和浩特市公安工作有新進步。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廳的堅強領導下,團結拚搏、銳意進取,為「平安內蒙古」、「平安呼和浩特」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據介紹,李志斌,男,漢族,1967年12月出生於內蒙古包頭市,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10月入黨。大學本科學歷,畢業於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
1985.09-1987.08,包頭警校公安管理專業學習;
1987.08-1988.10,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石拐派出所民警;
1988.10-1993.03,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刑警隊技術員;
1993.03-1995.05,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刑警隊副隊長;
1995.05-1995.09,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刑警隊隊長;
1995.09-2000.12,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副局長(1998.08-2000.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政法專業學習);
2000.12-2002.06,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政治部待安排;
2002.06-2006.05,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分局副局長;
2006.05-2009.01,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分局政委、黨委副書記;
2009.01-2009.08,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9.08-2011.02,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2011.02-2012.12,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正處級)(2012.09-2012.11,在內蒙古黨校參加第三期全區 政法系統中青班學習);
2012.12-2015.01,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正處級);
2015.01-2015.12,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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