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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議員護短李梁 拒傳關鍵證人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12-18]

【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在調查工黨主席李卓人及社民連主席「長毛」梁國雄涉嫌收受「黑金」事件的過程中,立法會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儘管揭示了重重疑點,但委員會內的反對派議員多次阻撓委員會傳召部分關鍵人物作供,又以「證人作供前已宣誓」為由,阻撓追問。身為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廖長江在接受本報訪問時直言,反對派拒絕傳召關鍵證人的理由令人費解,而此舉也阻礙了調查進行。

李卓人及梁國雄均聲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聲是捐款給工黨及社民連,而非他們個人,故毋須向立法會申報利益。在聆訊中,被質問何以捐款的銀行本票並非以工黨,而以他為抬頭人開出時,李卓人聲稱自己在接收由Mark Simon代交的黎智英本票時才知悉此一情況,但他並無和Mark Simon跟進此事,更沒有要求對方重新發出以工黨為抬頭人的本票。梁國雄在面對同樣的質問時只堅稱,他是社民連的主席,而黎智英與他「較為熟悉」雲。

身為捐款者的黎智英,在聆訊中聲言自己把捐款予政黨的決定完全交予Mark Simon執行,而他沒有需要知道與Mark Simon執行該等決定的細節。因此,他不知道為何該等捐款有時直接以有關政黨為抬頭人開出,有時則以屬有關政黨成員的個別人士為抬頭人開出。

Mark Simon何以在捐款本票抬頭寫上李與梁的名字,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利監會內3名建制派委員提出邀請Mark Simon作供。但反對派的劉慧卿、范國威及郭榮鏗反對,聲稱要Mark Simon作證「只會不必要地拖長調查工作, 或會對被投訴的議員有欠公允」。最終,由於贊成者及反對者數目相等, 主席根據《議事規則》作決定性表決,就該議題投下反對票,委員會最終沒有邀請Mark Simon作證,更在聆訊期間以「證人作供前已宣誓」阻撓建制派議員的追問。

立法會商界(第二)議員、大律師廖長江指出,利監會對李卓人及「長毛」梁國雄被指收取政治捐款未有申報的調查報告,無論在結論上還是整個調查的程序上,都有很大的問題,其中最令人費解一點,就是委員會何以不傳召關鍵人物「Mark Simon。有反對派中人辯稱,他們不同意傳召Mark Simon,是因為「建制派議員在列舉傳召證人名單時沒有及早提出邀請」,「違反程序公義」,廖長江反駁,傳召關鍵人物作供,是按「是否有需要」來決定,而非以時間遲或早來決定。

他強調,任何稍具法律常識者都應該知道, 當一件案件審理到某個階段時,倘發現某些關鍵人物的證供對調查起著重要作用時,無論聆訊到任何一個階段,都應該傳召有關人等出庭,而不會以最初的證人名單沒有列出就一口拒絕,反對派的理據是不合理的,「倘臨時增加證人就有違程序公義,那麼法庭每天都有很多不公義的事情發生!」

針對建制派議員在追問涉事人等有關捐款的細節時,反對派中人就聲稱「證人已經宣誓,委員應該信納他們作供的內容」 來阻撓,廖長江批評,「反對派議員只接受單一證供,就會令調查內容偏頗。以法庭審案為例,控辯雙方的證人都需要宣誓,但他們的證供往往南轅北轍,若只單信有關人等的『宣誓』,那就不用法官審案了!」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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