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25日8時30分在該院開庭審理。萬慶良被控受賄1億1125萬餘元。
萬慶良
起訴書指控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十五個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125.1086萬元。
法庭對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萬慶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林某非法索取:
收受深圳安遠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陳某某人民幣5000萬元,
廣東創鴻集團有限公司黃某某港元3790萬元、價值人民幣705萬元的翡翠飾品25件,
深圳市寶鷹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古某某港元570萬元,
宜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劉某某人民幣70萬元、美元33萬元,鄭某某港元220萬元、人民幣50萬元,
廣東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馬某某港元200萬元、人民幣60萬元,
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姚某某港元190萬元、人民幣l0萬元的購物卡,
廣東省運通塑料(集團)公司莊某某人民幣150萬元,
廣東巨輪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吳某某人民幣50萬元、港元50萬元、歐元5萬元,
廣東廣潤集團有限公司李某某美元20萬元,
中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林某某人民幣60萬元、港元30萬元,
廣州市嘉裕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李某某人民幣90萬元,莊某某港元60萬元,
廣州君益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黃某某港元30萬元,
揭陽市宏和貿易有限公司吳某某港元20萬元,法庭對上述事實進行調查。公訴人宣讀、出示了證人證言、價格鑒定結論書等書證、物證及被告人萬慶良的供述。
12:00,審判長宣佈法庭辯論終結,被告人萬慶良向法庭作最後陳述。萬慶良認罪悔罪,痛哭流涕。
萬慶良
簡歷:
萬慶良,男,漢族,1964年2月生,廣東五華人,1986年11月入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華南理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現任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據悉,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涉違紀被調查。
1981年到1984年,嘉應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4年到1985年,嘉應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團總支書記;
1985年到1986年,梅縣地委講師團教員;
1986年到1991年,梅縣地委宣傳部幹事、副科長(其間:1989年3月到1991年1月掛任平遠縣石正鎮黨委副書記);
1991年到1992年,梅州市文明辦主任;
1992年到1993年,梅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文明辦主任;
1993年到1994年,梅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1994年到1996年,梅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講師團團長(其間:1994年9月到1995年7月中央黨校培訓部學習);
1996年到1997年,梅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1994年9月到1997年1月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1995年10月到1997年12月掛任蕉嶺縣委副書記);
1997年到1998年,蕉嶺縣委副書記(主持工作);
1998年到1998年,蕉嶺縣委書記;
1998年到2000年,梅州市委常委、蕉嶺縣委書記;
2000年到2003年,團省委書記、黨組書記;
2003年到2004年,揭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04年到2005年,揭陽市委書記;
2005年到2008年,揭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3月到2006年6月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8年到2008年,副省長,揭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年到2010年,副省長(2002年9月到2009年12月華南理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2010年到2010年,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年到2011年,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年到2012年,廣州市委書記;
2012年後,任現職。
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廣東省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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