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12月25日報道,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此次滑坡災害是一起受納場渣土堆填體的滑動,不是山體滑坡,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成立由安全監管總局牽頭的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擔任組長,立即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媒體曾追問:深圳山體滑坡背後有無「人禍」魅影
深圳一向是以高樓林立的現代化形象示人,並不是一座「靠山吃山」的城市。儘管公開報道裡,深圳近年已經發生過多次山體滑坡。但在這次山體滑坡後,人們依舊是不解和困惑:按說一線大城市人口密集,發生這樣的事很不應該,規劃應有環評和安全評估,有地質或環境危險也應提前預防和監控,山體滑坡發生在一線大都市本身就有些匪夷所思的成分;而根據深圳當天的天氣預報,一場並不算大的雨斷不是引發山體滑坡的主因,那麼,山究竟是怎樣滑下來的,人們急切希望知道真相。
在媒體的深入挖掘中,元兇逐漸指向了余泥渣土。據深圳特區報消息,「據光明新區安監部門相關負責人稱,事發原因初步斷定是臨時余泥渣土受納場違規作業,受納泥漿漫溢,衝出山體,衝進靠近山體的恆泰裕工業園」。
余泥渣土?這是在開玩笑嗎?這不是搪塞之詞吧?固然,這僅僅是個初步斷定,並非最終的結論,但要說的是,如何處置余泥渣土不能說是深圳的頭等大事,但確確實實是很讓深圳頭大的事情。去年深圳媒體就有報道稱,在多年的城市建設急速發展背後,是深圳僅有9座余泥渣土受納場的殘酷現實,根本無法滿足軌道交通、舊城改造、再加上遍佈深圳的地產開發項目所產生的余泥渣土,自2006年以來,深圳余泥渣土面臨著嚴重的「排放難」。
從這個意義上說,警報早已響起,發生山體滑坡也並不算意外。雖然信息不多,外界很難判斷這些渣土從何而來,渣土處理是否合法,又是否處於日常監管之下,但發生如此慘烈的事故,其間分明閃現著「人禍」的魅影。
深圳山體滑坡,這不是自然災害,而是城市治理短板的一次報復,代價極其慘重。余泥渣土,自然是城市快速發展的產物和象徵,但處置不好,也會成為城市發展的拖累,形成巨大的安全隱患,危及環境乃至老百姓的生命財產。這不是危言聳聽,余泥渣土,是幾乎中國所有城市的痛,只不過,當深圳面臨的是更加突出的「排放難」,而大多數城市則頭疼於瘋狂的渣土車。但不管怎麼說,總歸都是余泥渣土亂象得不到根治的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