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聯合發佈《關於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這意味著作為國企改革重要一項的分類改革大幕就此開啟。
意見提出,立足國有資本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結合不同國有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現狀和發展需要,根據主營業務和核心業務範圍,將國有企業界定為商業類和公益類。
商業類國有企業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依法獨立自主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
公益類國有企業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必要的產品或服務價格可以由政府調控。
也就是說,未來,國有企業將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兩大類,這兩類企業在改革、發展、監管和考核等方面都將會有不同的政策。
不過,國企分類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根據意見,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要,結合企業不同發展階段承擔的任務和發揮的作用,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適時對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和類別進行動態調整。
從意義上來講,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是新形勢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因企施策推進改革的基本前提,對推動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優化國有資本佈局、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具有重要作用。
自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來,截至12月29日,已有關於混合所有制、國有資本管理體制等10個配套文件陸續出台,另有9個文件即將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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