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 立法會財委會在去年6月討論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期間,大批示威者涉強行衝擊立會大樓,涉以竹枝及雨傘撬門,事後共13人被起訴非法集結等4罪。其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和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女友)等12人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指被告們的行為明顯擾亂公眾秩序及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所有被告就「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9日判刑,其間等待各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眾被告獲准保釋候懲。
12名被告包括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6 歲)、「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23歲)、時為候任城大學生會外務副主席的梁曉暘(21歲)、曾擅闖軍營的招顯聰(29 歲)等。連同早前已認罪的黃根源(24歲),13名被告均表示願意承擔刑責,包括監禁。
溫紹明裁判官30日日裁決時指,閉路電視拍下6月13日事發時的情況,各被告分別以竹竿撬門、阻礙立會大樓關上及召喚其他集會人士等,他們的行為明顯擾亂公眾秩序及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所有被告就「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而第二項控罪「企圖強行進入」則因與第一項控罪性質相近,故裁定所以被告罪名不成立。
城大學生梁曉陽及黃浩銘另被控「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溫官裁決時指梁當日被帶走時激烈反抗,令立會人員的工作難度增加,故裁定罪成;反觀黃浩銘被抬走時未有任何反抗,故裁定罪脫。
求情:無奈使用強硬手段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和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二人求情時,訴說曾與各「戰友」從正途表達意見,但一直未有得到政府的回應,故無奈使用強硬手段衝入立會。
黃浩銘指自己毫無悔意,強調會繼續抗爭,稱「只會求香港人(口既)情」,望港人能理解年青人為公義抗爭的躁動。何潔泓則呈上3封由嶺南大學教授聯署的求情信,並指稱「真正的暴力係埋藏於包裝得合理合法的制度下」;並稱立會大門的損壞可以重建,但毀滅家園則永遠不能重來。
官指「你嚇我唔到(口架)」
另一被告佔領中環行動秘書處義工陳玉峰胞弟陳白山(25歲),求情時透露現職為全港17個數據中心的維修員,若被判監全港網絡亦會受影響。溫官即指「你嚇我呀?我唔知咩係數據中心,你嚇我唔到(口架)!」
溫官表示法庭沒意輕判或重判眾被告,只想判處一個與被告行為相對稱的刑罰,他解釋「唔做(口既)人,俾獎你都唔會做;要做(口既0人,就算有阻嚇性都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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