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梁珊珊 武漢報道)1月13日,湖北通過計生新政,明確指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對於符合生育規定的婦女,可享受128天產假,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取消「晚婚晚育」提法 享128天超長產假
13日,第十二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改後的《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條例》中,刪除了有關晚婚晚育的規定,明確指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而「晚婚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的內容也被刪除。
湖北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袁軍晶介紹,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湖北對符合「全面兩孩」生育條件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生育兩個以內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對於符合生育規定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條例》明確了可以再生育的三種情況:夫妻雙方的兩個子女中有殘疾的,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有兩個子女或婚前合法生育多個子女的。夫妻申請再生育子女時,合法收養的子女不參與子女數的計算。
影響超500萬家庭 加強婦幼保健體系建設
據瞭解,目前湖北涉及政策調整的目標人群(政策放開時已育一孩且不包括「雙獨」「單獨」和農村獨女戶)為436.7萬個家庭,而到「十三五」期末,預計目標人群將達到556.95萬個家庭。按照生育意願調查的情況,湖北「十三五」時期出生人口將相比單獨兩孩政策下多出生50萬人左右,年均增加約10萬人,且逐年遞減。
據測算,符合全面兩孩政策條件的婦女約60%在35歲以上,政策實施後,高齡孕婦會明顯增加,發生孕期產期合併症、併發症的風險將增大。湖北將加強產科、兒科和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建設,在湖北省內100所縣級醫院開展產科、兒科等專業科室的建設工作,每年投入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120萬用於相關專業醫師轉崗兒科醫師的培訓工作,到2018年,實現省、市、縣均建設1所標準化、規範化的婦幼健康服務機構,確保婦女兒童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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