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19歲學生梁景順前年12月1日非法「佔中」期間,於金鐘添馬公園警方採取行動驅散非法示威人士時,涉嫌以石頭擊中警員劉庭威的頭盔,令其護目鏡亦留下裂痕。梁在東區裁判法院經兩天審訊後,20日被裁定襲警罪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也不會傳召辯方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3日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曾招認「對唔住,一時衝動,無估到後果咁嚴重」。裁判官稱不會接納被告該段招認。儘管他不相信警方有威嚇被告,但認為控方呈堂的被告書面證供,沒有詳細清楚列明是否補錄,對被告不公,且控方亦承認被告錄取口供時,現場還有其他警員及證人,情況並不理想。裁判官又稱,就算接納被告的招認,該等招認亦只屬模糊的招認。
庭上證供顯示,前年非法「佔領」行動清場期間,「雙學」號召示威者包圍政總,期間發生警民激烈衝突,有學生被指用石頭掟向警方攝錄隊隊員的頭部,案中被告梁景順被指用一塊石頭擲向負責拍片的警員劉庭威。裁判官20日聽畢警員的證供及辯方律師的陳詞後,認為被告是在不公平情況下錄取警誡供詞,故拒絕接納作為呈堂證供。由於辯方決定不傳召證人,被告亦不會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才正式裁決。
遇襲警員劉庭威庭上供稱,2014年12月1日上午他以右手持手提攝錄機,負責拍攝現場警方清場情況,未幾即感到左邊頭盔近護目鏡位置遭硬物擲中,但未有看清楚硬物由誰人掟出,身後的同僚馬上拔足追著前方一名穿黑衣黑褲男子,劉自己也邊拍片邊追截,黑衣男最後被制服在地及綁上膠索帶,最後證實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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